最近有一个事件,江西某个建筑设计院的院长,因为在公休日群里讲话无人应答,于是在哪群众大发厥词,单方面准备取消未来的周六周天休息日,引发民众的围观。想一想连基本的周末休息,都要时刻盯住工作群,这劳动者的权益如何保护呢?同我们现在鼓励消费的大局,是不是冲突很大呢?
发改委最近几个月密集出台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一系列措施,措施覆盖方方面面,从农村消费促进、餐饮和家庭装修都涵盖在内。其中涉及到文旅消费促进方面,特别提出要“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这引发了很多劳动者的热议。
确实,劳动者在工作一年之后,依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就享有了带薪休假的权利。中每年可以休假,最低5天,最高15天。在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的时间就越长,休假期间企业必须发全额工资。
那么在现在便利的交通条件下,如果劳动者有着带薪假期,肯定会想着出去旅游,如果各个景区做好文旅服务,那不就可以利用这个假期好好玩一下?对于景区来说,增加了收入;对于国家来说,促进了消费;对于民众来说,得到了身心的舒缓。这确实是一个三全其美的好事,不过还是在之前需要舒缓一些矛盾,否则期望也会变成失望。
对于劳动者来说,单位的员工福利体系建设,带薪休假已经变成第3层次的福利措施了。首先应该被保障的是员工的双休日休息权益、工资的发放以及五险一金的缴纳;其次应该针对加班的安排以及加班费的给付,进行规范和合理的保护;在以上两个劳动层次都完善的情况下,可能才会想到带薪休假的权益保护。
带薪休假,主要是鼓励劳动者可以出去度假游览,休闲,那么核心目的就是促进和鼓励消费。但是如果不能落实双休,不能对于996进行规范,不能对于加班给予合理的工资保护那么劳动者即使有着带薪休假,估计很多人也不会选择去旅游。他们更想好好休息,将平时少休息的时间抢回来,或者去做一些其他事情,多赚点钱做储蓄养老。
所以针对这个发改委的促进措施,更需要的是落实双休工作制度,落实对于一些企业实施的996工作制度进行规范。当然还有无偿加班和不规范加班。这些都是在劳动法中规定明确的,但是现在对于有些劳动者来说,真的还没有享受到这样的足够保护。在逻辑上这是一个递进关系,单独抽出带薪休假可能是不够的。
其实所有一切在劳动法中都写得明明白白,剩下的就是如何去为劳动者维护合法的权益。德先生认为,只要能为劳动者做好劳动法中那些权利的享受,例如工作时间的保护,五险一金的缴纳,加班费的给付,那么带薪休假也肯定也能被保护起来。但是如果仅仅只说带薪休假,那些基本的劳动权益没有得到保护,那还是无法实现经济导向。
不过同时也要对于企业进行相应的帮扶,假如是一些微利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他们确实也无法提供给劳动者那么好的劳动保护措施。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国家应该给这些微利企业做一些补贴或者扶持呢,让他们也能大胆的给劳动者提供劳动待遇,同时也不会让企业生存艰难。
当然这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过随着我国经济越来越好。我们出台的鼓励消费和就业的措施也会越来越多。如果针对企业和劳动者双向扶持,双向鼓励,可能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民众的生活水平提升,尤其是劳动者待遇会更加的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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