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六市监处罚〔2023〕148号),涉及六安市金安区刘一手火锅万达广场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履行结果
1
六市监处罚〔2023〕148号
六安市金安区刘一手火锅万达广场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六安市金安区刘一手火锅万达广场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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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学峰
当事人购进食品时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依据:当事人购进食品时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理;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理。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
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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