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曝光其作品遭一学校盗用后,校方反而将其告上法院
这个大家都知道要尊重原创,尊重那些创造者。别人的作品,在没有经过别人允许之前肯定是不能搬运,或者拿来自己用的。这种做法,完全属于是侵权。
这不9月22日,有一个博主小晨(化名)就在网上曝光了这件事。他表示自己五月份发的一段有关濮阳旅游的视频,突然被濮阳第二职业中等学校作为招生宣传片来使用了。
小晨看到之后不爽了,毕竟你用我的可以,你最少得跟我打一声招呼。什么招呼都不打就用我的,不就是盗窃我的作品吗?于是小晨就找到了学校交涉,但双方并没有交涉成功。
于是小晨就去了法院起诉了学校,要求学校赔偿其商业经济损失7万元左右。但没想到的是,在小晨起诉学校之后,学校也把小晨给起诉了。
理由是小晨侵犯了学校的名誉权,这严重影响了学校招生还有学校的声誉。
记者也联系上了学校的负责人,对方是这样解释的。就是学校承认这个视频,但招生视频那也说了是由合作伙伴剪辑的。而这件事被曝光之后,学校收到了大量的骚扰电话和短信,这严重影响到了学校正常的工作。所以没有办法,学校才起诉他的。
至于小晨说的那个视频。学校在得知这件事之后,就已经将其删除了。但小晨影响了自己学校招生和声誉,只能对其进行了反诉。
不过不管怎么说,在使用别人的作品之前,还是应该和创作者打一个招呼。不然的话,确实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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