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2023年初,L女士在体检中发现乳腺结节,后不幸确诊罹患乳腺癌,面临高额的医疗费用,L女士想起自己有一份保额2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连忙带着病历前往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临柜后,L女士方得知该保险的投保人W先生、其丈夫已在2022年就办理了保单退保,现保险合同效力已终止。由于保险事故未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无法理赔。
L女士向其丈夫了解,W先生表示之前听信了一位朋友的“建议”,鼓吹保险无用论,故信之认为投保重疾险无用,在2022年8月份将其夫妻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险进行退保。
【案例分析】
本案中W先生有权利退保,退保是投保人的权利,但退保将导致保险合同终止,退保后被保险人享有的保险权益因此丧失,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相应责任,进而导致风险来临时保险消费者及家庭将处于独自面对所有风险的处境。
【风险提示】
保险的功能和意义在于可以提供必要的保障、进行风险规划、合理配置资金以及提供必要的保障;降低风险损失,有效抵御风险,进行风险规划,提前转移可能的风险;合理配置资金,保险也具有一定的投资性能以相对较少的保费,换取较高的保额,能使得被保险人获得更好的保障。(莆田国寿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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