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2000年,加拿大某矿业有限公司为在贵州省开采金矿。投资950万元设立了外资企业贵州某矿业有限公司,并委任了加拿大籍华人L某担任法人代表。
L某担任法人代表期间,由于投资人均在国外,未有效监督,L某便将公司资本金800万元采用取现、转存、私自购买股票等方式侵占。
办理结果:
2008年,加拿大某公司股东通过大使馆认证,委托了本律师担任其代理人。
本律师依法配合公检法司法机关,通过完善取证,L某及其他共犯被贵阳市中级法院、贵州省高级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追回赃款及孳息近1500万元。此案的办理,得到海外一众投资人的好评,也维护了中国法制形象。
●潘兴米律师
贵州中工律师事务所主任,执30年+,毕业于西南大学,擅长经济犯罪的预防与辩护、企业法人结构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法律事务论证等法律服务。
●贵州中工律师事务所
贵州中工律师事务所创立30年老牌律所,拥有深厚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损害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专业律师团队,秉承着“敬事敬法敬人,尽职尽责尽心”的执业理念,凭借其多年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为客户在各种法律问题中提供精准的法律咨询和高效的代理服务,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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