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国古代社会,“死者为大”的观念源远流长,常“事死如事生”。归葬习俗又是古代丧俗中,十分重要的一种。当有人不幸卒于“外地”,就需要通过归葬的方式,让逝者魂归故里。因此,归葬是一种将卒于外地的逝者,葬归故乡先茔之侧的丧葬行为,是重要的丧葬形式之一,由来已久,十分常见。
金朝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在其统治区域内的诸多民族都存在归葬习俗,且随着各民族的逐渐融合,各民族的归葬形式也渐趋统一。另外归葬习俗的盛行与中国古代“死得其所”、“落叶归根”的死亡观密不可分。
归葬看似是一种普通丧葬形式,但其背后蕴藏着金代人灵魂不灭、狐死首丘、落叶归根的死亡观,以及生则重养,死则重葬的孝道观。归葬也是对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意识的一种认同,还是故土情怀的体现。另外从各民族归葬形式日趋一致,反映出金代各民族的逐渐交融。
在金代进行一次归葬需要消耗大量的钱财,并且许多归葬路途遥远,动辄数千里,要想将逝者成功归葬,护丧者要经历千难万险,归葬过程顺利,护丧者“哀毁骨立”;归葬途中不顺利,护丧者甚至会丧命。那么既然归葬如此艰难,为什么在金代逝者希望可以归葬乡里,其后人也希望将逝者归葬故乡呢?
一、死亡观
1、灵魂不灭与魂归故里
中国早在原始社会便产生了“灵魂不灭”的死亡观,逝者灵魂不灭的死亡观产生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以“灵魂不灭”为核心的丧葬观念逐渐细致化,比如厚葬观与族葬观,古人认为逝者的灵魂并没有泯灭而是去往另一个世界,在那里逝者需要像生前一样生活。
并且认为逝者依旧可以享受生者的供奉,所以人们修建坟茔,用来安顿逝者的尸身及灵魂,将逝者生前的用具和许多贵重物品随葬,再加上时常墓祭,以保证逝者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
当有其他亲人逝世后便将他们葬在同一区域内,以便他们在另一个世界中相聚。
当逝者卒于外地,为了使其灵魂与父祖等亲人团聚,便将亡者的尸骨运回先茔安葬,以保证逝者可以“魂归故乡”。归葬的故乡既是指逝者出生、成长的地方,又是逝者与父祖等亲人相聚的地方。
而当现实生活中的故乡与另一个世界中的“故乡”,有地域上的偏离,逝者的亲属也多会选择将其归葬能与父祖等先人团聚的故乡,这也是许多被归葬者明明死在家中,仍选择归葬先茔侧的原因。
2、家族意识与故土情怀
被归葬者对魂归故里十分重视,这些被归葬者自离乡后一生奔波,少有时间可以在故乡居住,而这与“生当闾居、死当族葬”的死亡观相左,因此包含被归葬者在内的整个“离乡群体”多数对故乡和祖茔有一种虔诚的思念之情。而这种感情的产生则是来源于这些“离乡群体”潜意识中的家族意识与故土情怀。
离乡群体的家族意识与故土情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生活中离乡者通过赋诗的方式来抒发自身对家乡与亲人的思念之情。宦游的官员为了避免客死异乡会选择提前致仕的方式告别朝堂,回到故土。致仕本是指在职官员到一定年龄后不再继为官,将官职还于朝廷,回乡修养,因此又俗称为“告老”或“告老还乡”。
金朝多次颁布关于官员致仕年龄的诏令,如《金史·世宗纪》记载官员“年七十以上致仕”,可见金代官员法定的致仕年龄为七十岁,但是部分官员因患病、或认为自己活不到致仕年龄害怕自己会客死异乡便会选择提前致仕。
这些致仕的官员回到故土后除了在故乡安享晚年,多数还积极地参与到家族与乡里的活动中去,例如致仕官员主动承担抚育子孙的家族重任,张行信致仕后,“惟以抄书教子孙为事”、张炜致仕后“讲论古今,诸孙课诵其侧,至夜分乃罢”。
而这些致仕官员之所以会如此行事是因为这些官员们半生宦游为国尽忠,但却未能尽到孝养父母、抚育子女的家庭责任,也没能为故乡做出贡献。因此当这些官员致仕后,出于“补偿”地心里会积极地为家族与故乡出力。
当离乡者临终之际,留下遗言要葬在先茔之侧,这也反映逝者“死当族葬”的家族观念和他们守护家人的故土意识。这是志主对其孙缠枝君的遗命,遗命指出自己一生清廉,死后不求厚葬,但求能安葬在先茔之侧。这一遗命不仅表达出了逝者想要“魂归故里”的死亡观、同时体现出将逝世的先人归葬先茔侧是一种孝的体现。
二、孝道观
“孝”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一脉相承的一种优良品格,金代也十分注重孝道,尽孝既要在父母活着的时候尽心侍奉,父母逝世也要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而对于卒于外地的先人来说,最希望便是能葬在亲人之侧,这样便可以能与亲人在地下相聚,能继续侍奉亲人。
当有先人卒于外地时,子孙多竭尽所能,全力筹办先人的归葬事宜。纵使归葬路途遥远,也会尽最大的努力将先人归葬乡里。
另外金代进行归葬需要耗费大量财力与物力,富裕的家庭会选择用车马运送棺木归葬,而相对贫寒的家庭即使自己充当牛马或者自己亲自背负先人的尸骸也要将先人归葬故乡。
当遭遇各种困难暂时无法将先人归葬,其后人多会将先人先行权葬,等到时机成熟再将先人归葬。
后人对逝者的尽孝除了尽最大的可能让其归葬故里外,还会通过厚葬与为其做法事超度的形式希望可以让逝者在另一个世界生活的更好。古人认为逝者“灵魂不灭”,且在另一个世界依旧可以享受到生者的供奉。
因此许多后人选择厚葬先人以尽孝道,而厚葬先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为先人修建宜居的阴宅,阴宅即坟茔,被认为是逝者在另一个世界的起居之所、因此为尽孝道,后人会花费大量的钱财来精心修建先人阴宅。其次,将逝者所使用过的物品随葬以保证逝者在另一世界的生活。
随着佛教传入中国,中国原本“灵魂不灭”的死亡观中又逐渐融合了“六道轮回”与“因果报应”等死亡观,到了唐代末期甚至在死亡观方面形成了完整的地府思维,认为人逝世后,灵魂会前往地府,接受“十殿阎王”的审判,行善者来世可以拥有好出生,享受富贵。
行恶者可能在“十八层地狱”中遭受无尽的折磨,后人为了使逝者可以在地府免受惩罚且来世可以获得好的出生,便采用请僧人念经超度的方式,希望可以化去逝者生前所犯的罪孽。
综上,对于一个血缘相系的家族来说,亲人的逝世是人生最大的不幸。他给家族带来的悲痛感是其他任何事情都无法比拟的,因此当亲人逝世后其家人会将逝者亡魂进行合理的安置,让他们的灵魂可以与祖先生活在一起,与此同时想尽办法希望可以使逝者的灵魂安息并在阴间可以很好的生活。
1、从葬俗的变化看民族交融
金代诸多民族都存在归葬习俗,但是因为各民族的生活习惯与社会风俗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各民族的归葬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例如各民族盛行的埋葬方式的不同,导致各民族对归葬方式的选择会有所不同。
不过这种差异不是一成不变的,反而是随着金代各民族在一起长期的杂居与通婚,差距逐渐缩小甚至消失,即各民族随着交流的增加,在归葬的具体表现上趋于统一。
在民族交融的初期,女真族在坚持自身特色的同时,希望通过强硬的手段来征改变契丹族、汉族等民族的社会风俗,但是成效不大,因此此时各族葬俗依旧差别较大,但此时女真族在保留本族特色的同时,也吸收了部分其他民族的传统。
随着各民族间混居与通婚,民族交融不断加深,各族的归葬习俗趋于一致,主要呈现为使用棺椁盛装的土葬与火化归葬。金代中后期火葬盛行,各族都存在火化归葬的现象,且汉族与女真族皆存在归葬现象,由此可见民族交融的加深导致各民族的归葬趋于统一。
女真族等民族对神道碑与墓志铭的使用也体现出了民族交融,神道碑与墓志铭皆是记载墓主生平的石刻,神道碑用于生者观览,墓志铭用于陪伴逝者。在墓葬中树立神道碑、陪葬墓志铭原本是汉族独有的葬俗。女真族刚建国时,尚且没有属于自己的文字,不可能在墓葬中放置神道碑与墓志铭。
因此在女真族的墓葬中出土了神道碑与墓志铭,这本身便体现出了民族交融与女真族对汉族文化的一种认同。
渤海族与女真族也都存在佛教信仰,这也是对汉族文化认同,是民族交融的一种体现。
综上,随着金代各民族的杂居与通婚,民族交融逐渐加深,各民族的归葬习俗与归葬方式日趋一致。
当然这种转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由小范围、浅程度地吸收借鉴到大规模、深层次地转变,这种转变最为明显的无疑是女真族,从“死者埋之而无棺椁”,发展到大规模使用棺椁;由单一土葬发展到土葬、火葬并行,直至火葬盛行。
女真葬俗向汉族靠拢的同时,也保留有一定的民族特色,直至金朝中后期,女真族依旧留有“烧饭”的传统。因此金代民族交融的实质便是在保留一定民族特色的同时,各民族文化与习俗相互杂糅,相互影响。
总结
金代归葬习俗十分盛行,正所谓“父母生而全之,子女全而归之”,后人将卒于外地的先人,归葬先茔之侧使其魂归故里,得以与祖先、亲人团聚。这是心怀故土,不忘本的表现。
金代归葬现象背后蕴含有丰富的价值观念。首先是死亡观,金代人认为人死而灵魂不灭,且在另一个世界里,像生前一样生活。通过将逝者葬在一起,可以使逝者在另一个世界团聚。
因此当逝者卒于外地,为了使其灵魂与祖先及亲人团聚便将亡者的尸骨运回祖茔安葬以保证逝者可以“魂归故乡”,归葬的故乡既是指逝者出生、成长的地方,又是逝者与祖先相聚的地方。
其次是家族意识与故土情怀,主要体现在离乡者通过赋诗的方式来抒发自身对家乡与亲人的思念之情;官员为了避免客死异乡会选择提前致仕;卒于外地者临终之际,留下遗言要葬在先茔之侧。归葬是践行孝道的一种体现,当有先人卒于外地时,子孙多竭尽所能,全力筹办先人的归葬事宜。
纵使归葬路途遥远,也会尽最大的努力将先人归葬乡里。归葬需要耗费大量财力,富裕的家庭选择用车马运送棺木归葬,而贫寒的家庭即使自己充当牛马或者自己亲自背负先人的尸骸也要将先人归葬故乡。纵使归葬先人的过程中遭遇危险,仍然不忘将先人的尸骨运归故乡。当遭遇各种困难暂时无法将先人归葬,其后人多会将先人先行权葬,等到时机成熟再将先人归葬。
实在是无法将先人归葬时,后人还会采用“衣冠葬”或是招魂葬的方式进行“补救”,希望先人的灵魂可以回到故乡与祖先团聚。另外后人还会通过厚葬与为其做法事超度的形式希望可以让逝者在另一个世界生活的更好。金代诸多民族都存在归葬习俗,但各民族具体的归葬形式有所不同。
随着各民族间不断的混居与通婚,民族交融不断加深,使得各民族的归葬习俗与归葬现象日渐趋于一致。在民族交融的初期,女真族学习契丹族将尸体先行腌制再行归葬的方式,学习汉族用棺木进行归葬。
随着民族交融的加深,各民族都出现了采用火化归葬的方式,并且女真等民族的墓葬中开始陪葬带有汉族特色的墓葬铭与神道碑,且这些墓葬铭与神道碑中记载有女真族的归葬现象。因此金代民族交融的实质便是在保留一定民族特色的同时,各民族文化与习俗相互杂糅,相互影响。
金代的归葬习俗是在前代的基础上,结合金代的社会风俗相糅合的产物。在归葬的概念上基本遵从“随亲而葬”的标准。金代众多民族都存在归葬现象,金人从各自民族特色出发,在各种原本的归葬习俗上,吸收融合其他民族的归葬特色。并随着民族交融的不断加深,各民族的归葬习俗日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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