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络上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做“地铁判官”,该名词来源于一起事件。两名老人在乘坐地铁的时候,因为座位的问题发生了争执,声音惊动了一个男青年。他走到两个老人的身旁,在听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男青年稍作思考,果断的抬起右手,一个耳光就打在了老人的脸上。网友将视频发布到网上后,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大家纷纷发表不同的看法。
整个事件中,男青年先聆听,再做思考,然后用行动作出现场“判决”,被网友们戏称为“地铁判官”。透过此名称,我们可以感受到大家对于“地铁占座”等不文明行为深恶痛绝,但是苦于没有快速解决的办法。男子的行为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大的关注,实际上是因为他做了很多人想做不敢做的事情,所以才会有人称他为地铁判官、行侠仗义、包公在世、正义化身等。
不可否认的是,不文明行为经常发生,但是如果人人都通过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岂不是让矛盾更加激化,岂不是变成了以恶制恶。
男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后总结来说,老大爷的行为不文明,男子的行为不合法。如果真的从法律上评价此事,那就希望能够从轻处罚“地铁判官”,不然谁还愿意为不文明行为发声呢?
以上就是今天关于“地铁判官”的话题,您有什么看法?欢迎关注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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