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事情发生在河南省信阳市的一个小村子里,别看这个村子不大,但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由村长赵某组织一次考评会议,大家在会议上各抒己见,都是为了把村子建设得更好。
2020年3月的一个下午,赵某又照常组织了一次考评大会,在这次会议上一个小组组长林某表示对村长赵某非常不满,认为他平时不干实事,基础设施不管不问,扶贫建设也搞不好,还有贪污的表现。
一个村的村民都知道,林某平时就看不上村长赵某,总说他这不好那不好,但是大家知道林某也是为了更好建设村子。
会议上林某越说越激动,动情处一拍桌子,说:“我们赵庄村有没有你这个人渣都行,没有你甚至可以建设得更好!”,赵某一听这话怒怼了林某一句“村霸”,两个人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吵了起来。
村民见状赶紧拉架,要不两个人非得打起来不可。但是林某没有想到,就是因为这句“人渣”,给自己惹了大麻烦。
那天两个人吵起来了,考评会没开完林某就回家了。林某到家还没坐下消消气,派出所就打来了电话,要林某马上过去一趟。
这时林某才知道,赵某竟然拿着会议录音转头就去把他告了,说他侮辱自己。派出所因为有这个会议录音作为证据,经过对林某的讯问也证实了林某确实辱骂了赵某,就决定对其处以拘留十天,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这下赵某解了气,他一个村长怎么也是要面子的,林某就这样大庭广众之下说自己不干事,说自己贪污,这哪能行!赵某心想一定得给林某一点颜色看看,这下好了,给林某关进去十天。
林某也是个暴脾气,关在里面那十天,他反复琢磨这件事,想到当时赵某也骂了自己一句“村霸”,便决定就用这句话“报仇”。
在拘留执行完毕后,林某马上向县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县政府经过审查,认为这只是普通的吵架,并且在村民的阻拦下,两人也并未发生肢体冲突,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确实有些重,于是决定撤销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
在县政府下达撤销行政处罚判决书后,赵某又不服了,他觉得自己不能白挨一顿骂,这事他一定纠缠到底。于是赵某就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回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法院经过审判,认为赵某的诉讼请求合理,判他胜诉。
这下林某更加生气,不仅林某,县政府也觉得这个判决作的不合理。于是林某和县政府一起将赵某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省高院经过全面审查,认为林某的言辞构成对赵某的侮辱,维持原判,这件事到这才算是告一段落。
以案释法
1. 林某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吗?
根据法院最终的判决,林某的“人渣”一词确实构成诽谤罪。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是对他人予以轻蔑的价值判断的表示,所表示的内容通常与他人的能力、德性、身份、身体状况等相关。”
林某在会议上公然辱骂赵某,对其具有轻蔑的表现,影响了赵某的名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对侮辱罪的定罪标准,因此林某这一行为构成侮辱罪。
2. 行政复议在本案中起到什么作用。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行政行为侵犯到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理并作出决定的制度。
在本案中,林某不满公安机关对自己作出时日行政拘留、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行为的一种,所以林某向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本案中的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可以体现出我国行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行政活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结语
要说这个村长赵某心眼也是小,一个村子的人吵两句嘴,以后还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这下自己面子是有了,其他村民怎么看待他就不知道了。但是这件事还是给我们提了个醒,话说出口前要三思,不一定哪句话说错就可能会酿成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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