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物业管理工作及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执行推进会召开,明确从10月1日起执行新的充电计费方式,住宅小区充电设施执行居民用电合表用户电价,实行“居民电价+服务费”计费方式,即按充电量计费的服务费每千瓦时不超过0.2元,按充电次数计费的服务费每次不超过0.1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运营商应当将充电设施的计费方式、充电费用标准进行公示,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目前,市住建局正在组织开展淮安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摸底调查。该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绷紧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的思想之弦;抓好工作落实,对照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工作举措;坚持长效管理,完善督查考评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
(来源:淮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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