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国乃人情大国、礼仪之邦,有人情往来无可厚非,但把握好“度”,尤为重要。人情往来的“介质”,可以是单纯的感情,比如相互间走访;也可以是钱物,比如在节日或对方有啥“大事”时,赠送礼金礼品。礼尚往来是我国的文化传统,《礼记》记载“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正因如此,在许多人看来,在情感的“驱动”下相互送点“礼”聊表心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工作中要完全禁绝别人“说情”是不现实的。但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当警惕公权早晚成为还“情”的砝码。
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不可能不与人打交道,人情往来不可避免。孔子主张“克己复礼”,是要求做人处事都要端正,坚守原则。“来而不往非礼也”表达的是互相的情愫与尊重。大多数领导干部对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赤裸裸的“钱权交易”,在心理上多会拒绝。但“礼尚往来”的钱和物,通常没有直接的诉求目的,不是一对一的钱权交换,一回生、二回熟,在一次次“贴心”的情感表达中,似乎由生人变熟人,熟人变朋友,朋友更“亲密”。随着一次次“人情债”的累积,有来不能无往,“还情”的愿望就会在潜意识里生根。而当对方有所求时,有些领导干部就会念及往日“人情”,心存侥幸地用公权“还情”。对于别有用心的送礼人来说,“人情”投资最终达到了产生“腐败收益”的目的。
正所谓“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关键是在面对披着“人情”外衣下居心叵测的“人情”,能否不贪嘴、不伸手。这不仅是立场问题,也是世界观问题,更是考验领导干部的“试金石”和“分水岭”。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情谊再浓,不可越纪;往来再密,不可违法。身为人民公仆,不可能没有人情味,但更不可没有原则性,要牢记:人情往来应该是发自内心情感的一种行为,自愿付出的是个人辛勤工作赚来的钱,而不是公共资源。此外,还须施行长效的制度坚守。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在思想和行为上拧紧发条,拉紧思想缰绳,扎紧制度笼子,让异化的人情在阳光下无处藏身。另一方面,对请托者也要提高行贿的成本,通过加强处罚行贿行为的法律制度建设,让行贿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干部的“人情交往”也是干部作风的一个反应,党员干部要正确地对待,更应该把握好“度”。面对复杂的世俗人情,必须进行具体分析,对用重金衬托的“世俗人情”,应保持清醒头脑。白居易在离任杭州刺史返乡时,为自己收了一件小礼品而倍感羞愧,自责写道:“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檗。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因为拿了这区区“两片石”,就觉得伤了自己的“清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纪律,既不违规收礼,也不违规送礼,要能够坚守自己的底线,不让人情交往变了“味”。(宣汉县委组织部 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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