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一则通知
详情如下:
菏泽市牡丹区豪润浮桥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刘口浮桥收费标准延续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和《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市、县区定价权限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成本调查情况,决定延续执行原收费标准。你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发改、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2023年8月24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23日。到期前三个月需重新报批。
附:菏泽市牡丹区豪润浮桥有限公司刘口黄河浮桥渡运价格表
菏泽市牡丹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1日
附表:
菏泽市牡丹区豪润浮桥有限公司
刘口黄河浮桥渡运价格表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单 位
空 车
重 车
微型小货车
车次
10
10
2吨以下(不含2吨)
车次
15
30
2-5吨(含5吨)
车次
20
30
6-10吨(不含10吨)
车次
30
50
10-20吨(含20吨)
车次
30
60
主车六轮、十轮、斗车八轮挂车
车次
50
200
10吨半挂车
车次
30
100
10吨厢货车、罐车
车次
50
100
后八轮单车
车次
30
100
前四后四轮车
车次
30
80
前四后八轮车
车次
40
100
一一三轴及半挂车、吊车(21吨以上重车每吨5元)
车次
60
5/吨
10座以下客车(含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电动轿车)
车次
10
11-41座客车
车次
20
30马力(含30马力)以下
车次
10
30
30马力以上
车次
30
100
柴油三、五轮车
车次
5
15
小型机动三轮车(含三轮摩托车、电瓶车)
车次
5
摩托车、轻骑车
车次
3
1、车辆的吨位系车辆管理部门核定的吨位;
2、货车、拖拉机实际载重量超过规定吨位的,每吨加收10元;
3、自行车、行人、畜力、地排车免费;
4、军车、抢险车、救灾车辆免费;
5、有效期至2026年8月23日止。
来源:牡丹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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