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深圳书法篆刻年度展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凝心聚力铸就社会主义文艺新辉煌,进一步推进深圳本土作者的精品创作,全面检阅我市今年书法篆刻队伍最新创作成果,将举办“2023·深圳书法篆刻年度展”。征稿要求如下:
01
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02
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03
征稿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在本市工作居住的书法作者
04
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欢迎自作内容。书写古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内容须相对连贯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
2.规格:竖式,尺寸最大不超过180 cm×97cm。小字作品(单字在2cm以内)最大不超过四尺整纸。篆刻作品6方以上,附边款2方以上,拓印在四尺对开或四尺三开的印屏上,已入展过其他展览的印稿请勿再次投稿。
3.投稿作品要求是作者本人独立新创作且未参加过其他展览的作品,非模仿抄袭任何出版物或古今书家作品。以上一经发现,将取消作者入展资格,列入深圳市书协投稿不良记录名单。
4.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5.投稿作者应严格遵守《民法典》和《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者所创作的作品及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05
投稿要求
(一)第一阶段投稿形式为接收作品电子图片。
1.图片以“作者名字+手机号”命名。
2.图片为JPG格式,大小在5M以内。
3.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即一张作品图片)。
4.小字作品(单字在2cm以内)、拼接作品和篆刻印屏,除整体一张图片外,可酌情增加局部图片,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以“作者名字”命名。
5.请勿修图,如因修图影响评判者,视为无效稿件。
6.收稿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截稿。(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7.收稿邮箱:szsx1102@126.com 邮件题目标注:“年度展+姓名”。
8.联系人:刘敏豪;电话:0755—25576305、18588201686。
(二)第二阶段为作品图片通过评审后,再通知寄送原作审核,最终确定入展作品。
06
相关待遇
1.作品入展,即具备申请加入深圳市书法家协会条件。
2.入展作品编入《2023深圳书法篆刻年度展作品集》。
3.展览完毕作品将统一安排时间退还作者。
07
其他事项
1.承办单位有对入展作品图片在相关媒体发表的处置权;
2.凡投稿作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深圳市书法家协会所有。
来源 | 深圳市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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