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哈尔滨一名未成年少女在河边准备轻生,被好心人救了后,勇敢的说出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
原来,该女性从上幼儿园记事起,就被继父张某不停地“骚扰”,只要母亲不在身边,继父就明目张胆对自己进行猥亵和性侵。自己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因为畏惧继父,也不敢告诉亲生母亲,精神一直处于崩溃状态。在同学和朋友们面前,要装得阳光开朗;在家里时,却要时刻防范继父的兽性。
轻生少女被救后,其母亲这才知道了女儿受到了侵害,于是趁着继父不在家,在房间内安装了监控摄像头。5月21日,继父准备再次侵犯继女时,被母亲发现。母亲立即报警,并将视频证据交给了警方。近日,继父张某被正式批捕。
防性侵:熟人作案比例高,下列人群比例大
就在今年6月,相关公益基金会发布了《中国儿童防性侵十年观察报告》。基金会结合了官方正式公布的“儿童侵害”案件,发现熟人作案的比例居高不下,其中2014年竟然达到了87.87%,其他的年份多在70%至80%之间。
熟人群体中,教师、教职工(含培训老师)、亲属、邻居及家庭朋友等群体占比较高。
作案场所中,校园、培训机构是案件高发场地。
儿童如何预防侵害?
1、认识自己的隐私部位。让孩子知道身体的哪些部位是隐私部位,别人是不能触碰和看到的。
2、学会认识坏人。坏人不一定长得难看,长得和蔼可亲的也有可能是坏人。不管是陌生人,还是熟悉的人,在没有经过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跟他走,一定不能让他触碰自己的身体。
3、不为坏人保守秘密。遇到不好的事情,一定要告诉自己的爸爸妈妈。
同时作为家长来说,不要轻易把孩子交给家人以外的人照看;要多观察孩子的情绪,如果发现异常,要及时的进行沟通;帮孩子洗澡和洗衣物的时候,也要看看身体是否有异常,内衣有没有异样。
下列行为属于强制猥亵:
1、强行触碰他人身体的敏感部位;
2、强迫他人触碰自己器官;
3、强迫他人观看猥亵行为。
以上行为都涉嫌强制猥亵,强制猥亵的受害对象不分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7条的规定,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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