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公主等级制度”始终不太严谨,刚开始是制度不完善,再后来是制度未被严格遵守,总体而言,“公主”不代表就是“皇女”,反之,“皇女”也不一定就能成为“公主”,制度虽有制约,但归根到底还是要取决于皇帝的恩宠。
后金时期,努尔哈赤忙着打仗,没时间理会后宫制度,《清史稿·公主表》有载:“太祖初起,诸女但号格格”,凡是皇女,皆称“格格”。皇太极建立清朝,逐步明确各项制度,但却始终没能严格执行,直到清末仍是这种状态。
严格意义上讲,清朝的“公主”只有两级:一曰“固伦公主”,一曰“和硕公主”。
《清史稿·公主表》有载:
中宫出者,为“固伦公主”;自妃、嫔出者,及诸王女育宫中者,为“和硕公主”。
中宫皇后所生皇女,乃系嫡女,封为“固伦公主”;皇后以下的妃嫔所生皇女,乃系庶女,外加宫中养育的宗室女子,封为“和硕公主”。
当然,这只是制度要求,实际执行情况却不尽如此,甚至较为混乱。
比如,康熙皇帝第三女,生母容妃,但却仍被封为“固伦荣宪公主”;而乾隆皇帝第九女,生母为孝仪纯皇后,但却仅被封为“”和硕和恪公主。至于宫中养育的宗室女子,更是全靠皇帝恩宠给予封号,康熙皇帝养女——恭亲王常宁的女儿,被封为“固伦纯禧公主”,而雍正皇帝的三个养女皆系“和硕公主”的封号。
“公主”以下,还有五个等级的“格格”封号:
格格之等五:曰郡主,曰县主,曰郡君,曰县君,曰乡君。
“格格”封号以下的宗室女子,皆称“宗女”。
一般情况而言,上述五等“格格”封号,由两方面的因素决定:
1、父亲的爵位;
2、母亲的身份;
父亲是亲王,母亲是嫡福晋,封“郡主”;父亲是亲王,母亲是侧福晋,便要降低两个等级,封“郡君”。
父亲是郡王,母亲是嫡福晋,封“县主”;父亲是郡王,母亲是侧福晋,同样降低两个等级,封“县君”。
以此类推
父亲是贝勒,母亲是嫡福晋,封“郡君”;父亲是贝勒,母亲是侧福晋,降低两个等级,封“乡君”。
父亲是贝子,母亲是嫡福晋,封“县君”;除此之外,这位贝子的其他女儿皆不授封,均称为“宗女”。
父亲是入八分镇国公、入八分辅国公,嫡出女儿被封为“乡君”,庶出女儿不受封,同样称为“宗女”。
再往下,宗室女子皆不授封,统称“宗女”。
参考文献:《清史稿》、《茶馀客话·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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