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检察官回访“光荣之家”牌匾发放悬挂情况。
“俺家的光荣牌今年年初那会儿就挂上了,现在人家经过只要看一眼,就知道我家有人保家卫国去了,想想就很自豪。”今年八一建军节前夕,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辖区“光荣之家”牌匾发放悬挂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现役军人家属、青年镇村民老赵对检察官说。
事情还要从召陵区检察院在青年镇的一次公开接访活动说起。2022年11月22日,一名村干部向现场接访的检察官反映情况:“我们村老赵说他儿子参军一年多了,一直没挂光荣牌,他也是听儿子提起才知道自己有这个光荣牌的。另外,据我了解,这样的情况在我们村不止老赵一家。”
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是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法律赋予军人军属的一项合法权益。根据《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可以依照规定悬挂光荣牌。
本该悬挂光荣牌的家庭为何未能享受这一荣誉?辖区内有多少这样的情况?召陵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他们走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情况,发现该局内部科室信息沟通不畅,导致光荣牌发放名单与义务兵优抚金发放名单存在不一致,前者信息久未更新。检察官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对相关家庭进行实地走访、电话询问,共筛查出符合条件却未悬挂光荣牌的家庭200余户。
同年12月7日,召陵区检察院依法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同时建议其加大悬挂“光荣之家”牌匾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建档立卡制度,确保符合条件家庭的光荣牌应挂尽挂。
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发放悬挂光荣牌专项排查整改活动。“为实现光荣牌应挂尽挂,我们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即抓好全面摸排、抓好发放悬挂宣传、抓好建档立卡。截至今年6月底,我们已经为应发未发的277户军人家庭发放并悬挂上了光荣牌。”日前,召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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