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啊啊!终于要告别天价物业费了!! 今天,有关部门公开了一份征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意见的公告。
里面提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服务收费对应收费标准为 2.8 元/平方米、2.32 元/平方米、1.85 元/平方米、1.38 元/平方米、0.9 元/平方米,上限最多涨20%。 同时,业主自有产权车位物业服务收费从150 元/月降为80元/月。
注:建设单位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对照《通用服务标准》选择服务等级,执行对应的政府指导价标准,作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总建筑面积不超过五万平方米的,可在对应的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上浮最高不超过 20%,下浮不限。超出较低级别服务标准,但达不到高级别服务标准的,按较低级别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人依法通过招投标或协议确定。
以下为广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2023年版)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关于什么样的物业属于什么等级,应该收多少物业费,原文件说得特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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