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老话说得好:“夫妻一条心,黄土变成金”。但有的男人啊,却信奉“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为了所谓的兄弟,随意地抛弃自己的女人,更有一些畜生不如的男人,竟然把自己妻子给兄弟随意欺负,人神共愤。
近日,浙江就有一名男子干出了这样的事情,结果被自己妻子乱刀砍死。到底发生了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在浙江省南部某个县城附近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非常出名的年轻男子,叫作“阿伟”。提起他的名字,镇里都无人不晓、无人不知。只不过他的出名呀,可不是因为什么正向的因素,而是因为他是出了名的游手好闲、打架惹祸、让人避之不及的小混混。
阿伟是家中的独苗,因为家里条件不好,父母生下他后便到了省城打工挣钱养家,一年也就过年时回家一趟。所以可以说,阿伟呢基本上是被他的阿翁阿婆带大的。
阿翁阿婆嘛,大家也都知道,大多数都是喜欢溺爱孙辈的,阿伟的阿翁阿婆也不例外。从小,阿伟要什么给什么,摔倒了怪地不平,买不到想要的吃食怪商店不进货,阿伟想要别人手里的东西别人不给却怪别人不懂事……
在这种被阿翁阿婆极尽溺爱、父母不管不问的环境下长大的阿伟,逐步变成了一个自私自利、傲慢无礼、骄横乖张的人。
后来,还没有初中毕业的阿伟就被学校开除了,不过他却一点也不难过,反而很高兴,因为再也不用受学校管束了。被开除后,阿伟仍旧打架打牌打游戏,还结识了一帮社会上的混混,经常扰乱公共秩序,也进过几次看管所,成了方圆几十里都恶名远扬的混子。
不过很快阿伟就没有这么舒坦了。因为他已经过了农村的适婚年龄,身边的狐朋狗友却一个个地都结了婚,只有他还孤身一人。
原因嘛,也很简单,大家肯定也能猜到。一是他家经济条件并不好,只有两间平房,也没啥存款;二是阿伟本身长得也不太好看,身高也不高,也没个正经工作,再加上他从小的名声,哪个好人家的女儿情愿嫁给他呢?
就算是以前跟着一起混日子的小太妹,也是不怎么看得上阿伟的条件的。所以,这件事不光他的父母着急,也成为了阿伟的心头刺,这让他觉得在人前很没有面子。
不过呀,总有人贪财,为了一点媒人钱把别人家女儿往火坑里推。这天,同村的刘媒婆来到了阿伟家,说起她有一远房亲戚,住在隔壁县,家里有个跟阿伟同龄的女儿,叫小玲,长得又好看人又勤快,而且她家里不但不要彩礼,还倒贴2万嫁妆。要是阿伟有意思,她就去帮他说一说,事成了给她一万做介绍费就好了。
还有这样的好事呢?阿伟一家高兴坏了,直接给了5000给刘媒婆,拜托她去好好说,事成了再给另外的5000。
刘媒婆来到小玲家,一顿天花乱坠,把阿伟说的地上无天上有的绝世好男人,小玲家狠狠的心动了。两家人便约了日子相看。
结果发觉,阿伟根本就是一个混混,直呼上当。阿伟也不中意,原先小玲有点精神病,不发作还好,发作起来了可是会神志不清、全身抽搐,甚至脱光衣服到处乱走的,难怪不要彩礼、倒贴嫁妆。
可是,两家人也没得其他选了。小玲这个情况也没人敢娶她,阿伟呢也是无人敢嫁,有总比没有强。两家父母一合计,就这样定了,小玲像个包袱一样被父母甩给了阿伟。
结婚之夜,小玲却不情愿和阿伟行夫妻之事。可阿伟作为一个大男人,欲望强盛,小玲虽然精神有问题,但外形实在美丽又是自己老婆了,所以便强压着小玲行了夫妻之事。
事后,小玲想着自己已经是阿伟的人了,虽说心里还是别扭,但想到自己的情况,而且都结婚了,所以也打算好好和阿伟过日子。因此,只要不发病的时候,小玲天天忙里忙外,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让阿伟回家再晚也能有口热饭吃。
可是,阿伟还是挑三拣四,只是把小玲当作泄欲工具。不光对小玲冷嘲热讽,还在外对狐朋狗友大吐苦水,抱怨自己命苦,怎么娶了一个精神病老婆。
可他的这些狐朋狗友却是调侃他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因为小玲实在长得美丽,婚礼当天这些狐朋狗友可都是有目共睹的,好多人私下里都意淫过小玲。
这天晚上,阿伟又和一个名叫小胡的朋友喝酒。小胡也是一个不务正业的混混,早年在学校就和阿伟厮混多年,后来辍学后按照父母的要求娶了同村一个相貌比较丑但手脚勤快的女人。
两个人互相大吐苦水,一个艳羡对方妻子精神正常,一个艳羡对方妻子美丽。两个人越喝越多,越说越兴奋,最后阿伟竟拉着小胡去自己家,非要他看看自己老婆多么的有病,小胡本来就有点意淫嫂子,半推半就地跟着去了阿伟家中。
没想到,一推开门,却看到小玲全身赤裸躺在房间地上,衣服被她自己撕得碎碎的,眼神涣散,一看就是发病了。
看到这个情况,阿伟气不打一出来,转头就对小胡说:“你看吧,这个精神病又发病了,简直晦气”,可小胡却眼睛直愣愣地看着地上的小玲挪不开眼:“阿伟,嫂子真美丽呀,你真有福气”。
阿伟看见小胡对小玲有兴趣,又看了一眼发病的小玲,便对小胡说了句“你觉得还行的话,你试试吧”,然后就离开房间去了客厅。小胡精虫上脑,兄弟都这么说了,加上小玲赤身裸体躺在自己面前,“不上岂不是傻子”,小胡这么想着,脱掉裤子便压了上去。
正当小胡驰骋时,小玲突然清醒了过来。看见自己身上有个陌生男子,便大声呼救和抵抗。可小胡一把擒住了她,恶狠狠地告诉她,阿伟就在客厅,是阿伟让他干她的,就别想着有人来救她了。
听见小胡这么说,小玲朝客厅看去,果真发觉阿伟就在沙发上坐着玩手机。发觉小玲看过来,阿伟还朝她看了一眼,随即便嫌恶的转开了头。
不知过了多久,小胡提起裤子走了,阿伟躺在沙发睡着了。小玲流着眼泪无助地躺在地板上,突然恨意丛生。没想到自己一心一意对他,他却让别的男人来家里欺辱她,还是当着他的面,他怎么能做到如此冷血无情。
于是,小玲爬了起来,到厨房拿了菜刀,来到阿伟面前面无表情地正对着阿伟脖子一刀砍下。随即发疯一样朝着阿伟头部乱砍,直到阿伟头盖骨外翻,血流一地。
最终,法院以小玲患有精神病、阿伟有错在先,判了小玲十年有期徒刑。不过路人却认为:小玲患有精神疾病,应该无罪。
【以案释法】
一、杀人者小玲已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那么她杀害其丈夫行为是否应如路人所言“无罪”呢?
《刑法》明确规定,如果一个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操纵自己行为的时候,触犯刑法犯了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如果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操纵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了罪的话,则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对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犯罪人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他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的话,那么应当负刑事责任,精神不正常时犯罪则不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的小玲,明显是一个间歇性精神病患者。也就是说,如果小玲砍杀阿伟时,经鉴定是在她精神正常时发生的,那么小玲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可事发时,只有小玲和阿伟在场,并无证据证明小玲当时到底是否精神正常。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应当适用《刑事诉讼法》的一个原则,叫作“疑罪从无”。疑罪从无的意思就是,如果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也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小玲犯案时是否处于精神病发作、神志不清的事实存在疑虑,无法证实,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对此案不起诉,不追究小玲的刑事责任。
小玲不服一审判决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阿伟与小玲是合法夫妻,婚内他强迫性与小玲发生性关系,构成婚内强奸吗?
“婚内强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愿,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婚内强奸问题是与婚姻相伴而生的,而且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着大量的婚内强奸行为。但由于夫妻生活的隐密性和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婚内强奸行为被曝光的少之又少。
虽然,国外已经有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将婚内强奸规定为犯罪。但在我国,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并没有统一定论。在司法实践中,目前并没有将婚内强奸认定为犯罪行为。
所以,本案中的阿伟与小玲已经结成了合法夫妻,在婚姻正常存续期间,阿伟与小玲强迫性发生了性关系,在目前来讲,不会被认定为强奸罪。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既已是夫妻,又何必嫌弃对方呢?作为男人,应该关怀呵护自己的老婆,而不是与别人一起欺辱她。把老婆视作衣服的人,是无情无义之人,也会被世人所看不起的。
对此,你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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