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租赁补贴发放指南
一、资格认定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报住房租赁补贴,需具备下列条件:2021年1月1日以后,在滨城区首次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工作地城区内以家庭为单位无自有住房,需通过租赁住房方式解决居住困难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按照其家庭成员数量分级确定补贴标准,即1人户家庭补贴标准为300元/月、2人户家庭补贴标准为350元/月、3人户及以上家庭补贴标准为400元/月,并考虑学历层次增加补贴额度,对具有硕士、博士(或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0元/月、100元/月。
三、提交资料
1.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3.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4.不动产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查询证明;5.滨州市政务中心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6.毕业证复印件;7.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
滨城区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租赁补贴发放指南
一、资格认定
1.申请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3.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4.在当地无私有住房;5.在当地稳定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6.在当地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7.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补贴面积和标准
(一)补贴面积。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按1人家庭30平方米、2人家庭40平方米、3人家庭50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60平方米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按6元/月·㎡执行。
三、提交资料
1.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3.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4.不动产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查询证明;5.滨州市政务中心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6.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
滨城区“双招双引”人才租赁补贴发放指南
一、资格认定
1.符合本地人才部门认定的“双招双引”人才规定条件;2.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3.在当地无私有住房;4.在当地稳定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在当地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6.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补贴面积和标准
(一)补贴面积。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按1人家庭30平方米、2人家庭40平方米、3人家庭50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60平方米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按6元/月·㎡执行。
三、提交资料
1.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3.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4.不动产中心出具的不动产查询证明;5.滨州市政务中心出具的租赁备案证明;6.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
备注:1.已享受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生活补贴、安家补贴等财政列支的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以及人才公寓、住房保障政策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住房保障政策;2.提交上述资料时,均需查验原件。报送地址:区房管中心325房间,咨询电话:0543-2196619。
来源:滨建房字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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