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官员俸禄最高的是宋代。当时,县令的俸禄比明清两代总督的俸禄高出好几倍,高级官员的俸禄更是高得惊人。那个时期,官员仅靠俸禄就能过上体面的生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官员的腐败。
宋朝官员的俸禄与明清时期不同。它的组成部分并不是货币和卢米两大类,而是包含了很多名称。从广义上看,可以分为三类:基本工资、额外支持和变相工资。
1,底薪
这个工资也叫请受、请给,包括工资、衣服和露宿。北宋初期,基本俸禄主要由官定,即几品官的俸禄;元丰变法后,由季鲁官确定。所谓吉禄官,就是指光禄大夫和荣禄大夫。
因为工资是用金钱计算的,所以也被称为“物质钱”。宋代有关史料记载了北宋初年、元丰变法后及南宋时期数百名官员的俸禄。上述三个时期对应官衔的俸禄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化,只需要个别调整。比如宣风、正风、正一、同风,就是四品医。北宋末年月俸为55官,南宋时降至50官。
衣服作为春、冬衣料,有春蚕丝、蚕丝、帛、冬蚕丝、棉布等。其中蚕丝只发放给大卿监(中三大夫)以上的高级文官和高级军官节度使、太尉等,数量根据级别不同增减。罗只发给佐让以上的朝廷官员和少数文官所著的武官。文职和军事官员通常可以获得捐赠和棉花。
2、天植
加养是指官方加的钱米。北宋初期,只有部分官员有额外供养。如北京,有全三使、直开封、全法三使、宫吏等,又有帅司帅、大州太守、通判、所有道路和道路部门的总经理。主管等。比如在知州,每个月可以加30个铜钱,米7石,面10石,羊10只。
元丰改制后,官员被授予官职。与北宋初期相比,外地知县没有俸禄,翰林学士等附属职务也没有俸禄,两者还是加的。
3。饭钱、工作场、茶汤钱
饭钱,又称“灶钱”,是发给在京任职的官员的,数额为50至3贯不等。北宋初期,宰相分为五十官、三十五官、二十五官三级,北京其他部门为二十官至二官。
宣和年间,六大臣以下官员的伙食费再次增加,由十至十五官增至十五至二十官。高宗绍兴元年,由于物价高涨,饭价数倍上涨,从40官到55官不等。
这个工作领域是专门为外国官员提供的,因为他们没有饭钱。职田自古就有,但太祖、太宗两朝并没有恢复这一制度。直到真宗咸平二年七月,才下诏恢复职田制。按亩数,各府县土地一半分给正官(太守、太守、县令),一半分给总判官、参谋。
仁宗时期,郡县分为七品,郡县各级官员所获职务从20公顷到2公顷不等。神宗时期,又对外来地方官员的职位数量进行了详细规定,以至于路、府、县三级地方官员几乎都有职位。南宋时期,对地方官职进行了一些调整,但变化并不大。
茶汤钱是另一种变相的补贴,因为宋代官地贫瘠,私地数量有限,无法满足外国官员的需要。这种情况在南宋时期更为突出。职位不足的官员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差额,并以货币形式支付。
4。普通钱
常用钱是指办公费用。但从性质上来说,它与办公资金不同。对于地方正印官员,尤其是巡抚级以上的官员,可以私进,就像俸禄一样。一般衙门主要用于招待历代官员、使节以及军校专门办公费用。
北宋初期,一些地方和中央政府有公款用于招待宾客和军师。檀园与景德结盟四年后,根据国事的复杂程度重新制定了标准。除了那些偏远、重要的地方外,其余大部分都被砍掉了。
公款数额比较大。比如节度使每年赐公款2万贯,其余1万至500贯不等。有的按月发,如御史台每月100官,有的按年发,如知州,每年发15至100官。
徽宗到任后,将当地政府的公款改为“供给钱”,分给帅臣监、知州、通州、县令等官员。例如,帅臣每月供应200贯,知县每月供应150贯,总判官每月供应80贯,知县每月供应15贯。这样,公款就成了官员的个人招待费,变相成为了俸禄的一部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