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层楼的高度,仅用床单绑成绳子就敢从窗外逃走,这番不要命的举动还没能持续多久,一声尖锐的叫声就从空中传来。
谁也没想到,年过五旬的大妈也想尝尝爱情的滋味,背着世俗人伦跟男子偷情。事情败露后,男子的相好大喊着要告诉大妈的儿子,让她体验一把身败名裂的滋味。
在这样的威胁下,慌不择路的大妈,紧急用床单系成长绳打算从窗外逃跑,不料绳子不紧,她的行动作也不利索,竟然从六楼高空坠地身亡。
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她生死看淡,落得如此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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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跳舞相识,坠入爱河
56岁的王大妈,已经退休许久,她的日常爱好就是到广场跳舞,每次翩翩起舞之时,王大妈都觉得自己的魅力无处安放。
没过多久,她就吸引到了一名同样喜欢跳舞的男子,这个男人姓张,年轻的时候是做生意的,家境殷实。
都说有钱男人不老实,张某家里还有个陪他一路创业的发妻,两人结婚多年,从没钱到发家。本应该是和和美美的模范夫妻,谁知张某却早就嫌弃发妻了,一颗躁动的心游离在外,于是他很快就把目标锁定在了爱跳舞的王大妈身上。
张某盛情邀请,王大妈心中暗喜。一来二去,两人也逐渐熟悉起来。
时间长了,张某的用意也就逐渐明显了起来,他很想进一步确认关系。寂寞多时的王大妈心里面也十分清楚,这个男人想和自己谈恋爱。
她不是没心动过,只是心里有顾忌。自己年纪这么大了,儿子都成年了,哪好意思再谈恋爱呀。可是张某风度翩翩的样子始终萦绕在王大妈的心中,越是想忘记,越是摆脱不掉他的影子。
“罢了,试试吧,人生在世就是要及时享乐。”她这样安慰自己道。
于是两人关系更近了,王大妈和张某也在情到深处时聊表心意,一来二去,他们很快就确定了关系。
违背伦理,情难自抑
王大妈和张某确定关系后,也是知道张某是有原配的,她有过担忧,生怕张某对自己只是玩玩而已。况且王大妈自己也是有妇之夫,膝下还有个儿子。
张某为此表示,他早已对家里的妻子失去兴趣,两人虽然结婚多年,却早已没有夫妻之实。“她无趣的很,比起你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张某甜言蜜语地哄着王大妈,这番说辞也让王大妈心中窃喜,并变得胆大起来。
拥有共同爱好的两人对彼此都有着致命的吸引,他们同进同出,形影不离。也很快在甜言蜜语的交谈中发生了关系。
尝到禁果滋味的王大妈,感到自己整个人都变年轻了,她也逐渐不再胆怯。都说爱情是具有魔力的,在她身上,简直体现的淋漓尽致。
王大妈偷偷进出张某的房子很多次,也越来越胆大。但她不知道的是,背后还有一双眼睛盯住了她。
其他相好的威胁
王大妈肯定没想到,张某还有其他的相好。
能出轨的人,说的话自然也是真假参半,要知道,谁都不是爱情游戏里的幸存者。
张某的花言巧语骗得了王大妈,自然能骗住其他的大妈。确实,这个男人还有另一个相好李阿姨。这位李阿姨比王大妈来的更早,她与有钱又花心的张某早就认识了,无论是钱还是色,张某都能竭力满足她,这也使得李阿姨有了将原配取而代之的想法。
然而生性多疑的她在最近发现了张某的不对劲,两人总是聚少离多,每每李阿姨问起张某的去向,他都含糊不清地搪塞了过去。
李阿姨不是一般人,她的侦查意识可谓是很强了。
很快她就通过张某的行径,跟踪到了偷情的王大妈和张某,两人的欢声笑语让李阿姨气愤极了。于是她就在私底下偷偷调查了王大妈,得知了王大妈的家庭情况。
她开始出手相逼,希望能把如胶似漆的两人拆散。可是情至深处的两人怎么会说分开就分开呢?气急败坏的李阿姨见他们丝毫没有分开的意思,心中也越来越着急。
兔子急了会咬人,某天,眼见着王大妈和张某又拐进了房子里,李阿姨心中也酝酿出了一个计划。
“把门给我开开!我知道你有丈夫有儿子,要是再不出来小心我把你们的奸情告诉你家人!”
门外的喊声一下子惊动了屋内正在打情骂俏的两人,王大妈被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见屋里面没动静,李阿姨更生气了,在外面加大分贝地喊,还说要让屋里的王大妈身败名裂,让她的儿子因为她的丢人事失去工作。
不提儿子还好,一说儿子,王大妈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在屋里打转。可是再怎么说她也不会开门的,因为屋外肯定聚满了人。
拉着床单从窗外逃跑,却不小心坠亡
见到此情形的张某也有点着急,外面都是熟悉的邻居,要是让他们知道了,自己的名声和事业也都完了。
“不如你从窗户外面翻出去吧?”张某看着窗外宽敞的空调外机,灵机一动。
急的早已失去理智的王大妈几乎是一秒都没思考,立刻答应了他。
于是两人把屋子里的床单都搜罗出来,并胡乱地系住,制作出了一根长长的绳子。张某把绳子一段扔出窗外,自己就在里面拉着另一头。
心急的王大妈立刻爬出窗户,紧紧地拉着床单制成的绳子。六楼的高度令她心生胆怯,但是比起被儿子知道自己的丑事,她还是义无反顾地爬了出去。
一到窗外,那令人目眩的高度就让王大妈腿软了,她颤巍巍地踩住窗外裸露的平台,心一横,闭着眼往下滑。
然而她年纪大了,肢体不协调,加上床单绑的不牢固,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绳子就断开了。
屋内的张某只听见窗外一声尖叫,随后就是重物砸地的巨响。
王大妈坠楼了。
此刻楼上纷杂的争吵也停了下来,众人下楼一看,坠楼的王大妈没了动静。他们急忙拨打120急救,但是等救护车来的时候,王大妈已经没了气息。
随后,医院宣布了王大妈坠楼身亡。
«——【·以案释法·】——»
案件中的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在本案件中,张某出了让人翻窗逃跑的馊主意,李某又在门外给人威胁,造成压力。他们的行为似乎是导致王大妈死亡的因素,那么他们这算是过失致人死亡吗?
根据我国《刑法》中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定义:
“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首先来看李某的行为:在门外威胁屋内二人,要求其开门。
王大妈是一名正常的、具备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面对李某的威胁,其实有多种选择。她可以出门沟通,也可以在屋内不出去,等外面的人立刻。完全可以选择保全性命的做法,但是出于个人抗压能力差,她选择了最极端的办法,导致自己坠楼身亡。
因此李阿姨的行为并不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张某在当时的情况下,也有其他选择,他劝人从窗外翻墙的行为并不妥当,在看到王大妈翻墙时也不劝阻。他这样的行为,其实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
过失致人死亡里的过失是指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他明显不劝阻的行为,涉嫌自信过失致人死亡罪。
一条鲜活的生命以一种荒唐的方式凋零,实在是令人惋惜。要知道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两人的相识相爱是不道德的,但也不能就此失去珍贵的生命 。
这名56岁妇女的悲剧事件,也引发了诸多舆论。很多人谴责几人的不道德,也有很多人对此表示遗憾,是的,中老年人的感情需求也需要得到重视,不少人用不合情理的方式排解寂寞孤独,得到的却都是不太好的下场。
社会应该重视起这些人群的心理状况和感情需求,对其进行疏解,或展开教育指导,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在此也呼吁大家知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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