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滋事
“醉”不可恕
东港公安分局
俗话说:“酒壮人胆”
但对有些人来说
胆子大也不是什么好事
比如下面这位
喝后一时头脑发热
借着“壮胆”为所欲为
做出让自己后悔不已的事
7月12日
后村派出所
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行政拘留违法嫌疑人一名
案件回顾
7月11日晚
违法嫌疑人苗某与好友
在某烧烤店吃饭喝酒
一直喝到23点左右
酒后结账时要求店主王某
将其送回家
王某表示需要看店没有办法送
苗某将停放在店门口电动车踹倒
又将烧烤店里的桌子掀翻
在此过程中
多名群众上前劝说无果
苗某谩骂在场群众欲动手打人
频频闹事挑衅
见此状
店主王某拨打了110报警
后村派出所接报警后
值班民警尹涛带领队员迅速赶往现场
制止了闹剧的进一步发生
苗某对其在烧烤店内
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
后村派出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苗某
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逞强耍横、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
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
东港公安对持续加大对
寻衅滋事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
强力挤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如遇违法犯罪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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