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7月15日讯(记者 葛婷婷)记者从山东省工信厅获悉,山东省工信厅充分吸收借鉴前期工作经验,联合省财政厅研究出台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建设财政支持政策实施细则》(鲁工信人才〔2023〕101号),支持职业院校和龙头企业等实施一批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企校合作、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为工业经济加力提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聚焦11条标志性产业链开展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工作。围绕“十强”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初步计划每年建设认定公共实训项目50个左右,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奖补。申报成功的公共实训项目可使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名义对外开展技能实训工作。
抓好公共实训项目考核管理。根据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每年确定不超过10个绩效评价等次为优秀的公共实训项目,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继续作为公共实训项目的,取消公共实训项目资格。
充分发挥公共实训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公共实训平台在实习实训、供需对接、评价认证、成果展示交流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产教资源共享、企校优势互补、成果转化落地、产业协同创新、人才定向培养等工作落实。公共实训项目作为桥梁纽带,推进企校协同培育技能人才,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满足企业技术、人才需求,支持企业提升基础创新能力,紧密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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