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等草原法规制度,皇城镇坚持把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作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基本制度,推动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落地落实,有力促进皇城镇草原生态的保护修复,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
宣传到位,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今年以来皇城镇为进一步规范禁牧和草畜平衡常态化工作,切实加大现行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入户宣传、微信、钉钉、QQ等方式进行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入户宣传360多户,转发禁牧、草畜平衡信息200余条,让农牧民群众常态化支持并参与到草原生态保护行动中来,集中彻底消除群众侥幸心理,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为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确保政策平稳过渡和全面落实。
监督到位,提升管理水平。皇城镇严格按照第三轮补奖政策相关规定,坚决落实《肃南县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督促牧户继续落实好草畜平衡制度,将牧户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同第三轮补奖资金挂钩,每月督查2个行政村并进行走访入户,现已督查12个村72户,并登记《肃南县皇城镇草畜平衡督查记录单》,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倒逼牧户主动承担补奖政策接续期间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确保草原“禁得住”,监管“抓得实”。
职责到位,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皇城镇对村级草原管护员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任务。严格按照《肃南县草畜平衡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管理草原、保证国家生态补奖政策和减畜工作职能作用。截至2023年6月,皇城镇共计饲养各类牲畜28.11万只,其中细毛羊5.54万只、土种羊16.3万只、山羊2052只、牦牛1.5万只。按照《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肃南县天然草原草畜平衡区理论载畜量核定情况的公告》的要求,全镇理论载畜量为39万个羊单位,农牧民群众通过购买饲草1293吨、饲料918吨、流转草原71.67万亩、异地借牧3.98万亩及舍饲半舍饲养殖等方式,全镇可饲养牲畜达到47.37万只。
(来源:肃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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