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市长,我是和谐康城区的一户业主,2023年6月8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到我家更换燃气表,更换之前然气表里有284元,更换之后表显只有240元。燃气公司解释说,更换后执行现在的单价:2.7元/m³。所以总价少了,我给他们说,这是我在你们涨价之前买的气,你们只是换了个表,怎么还能牵址到我的剩余气量呢?
现在的情况是,燃气公司带理不搭。回答问题敷行了事。我想问问,咱们滕州的政府领导还有人能管得了他们吗,任由他们胡来,鱼肉百姓吗? 恳请周市长为民做主,一点小事还要打扰到您,见谅!
我是滕州市涵翠苑1区7号楼的业生,2023年6月18日11时许,滕州市燃气公司给我家更换了新的燃气表,当时旧表剩余金额为52.67元,更了新表后,今天我支付宝查询欠费55.19元,二十天的时间等于我使用了107.86元的燃气费,以往燃气使用平均3个月才100元左右,这是燃气公司为人民服务?还是坑老百姓的钱?老百姓本以为更换新表后会有好的动态,没想到更换新表是为了坑害老百姓的钱财,我们小区更换新表的业生都是这种情况,请政府领导给予查明后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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