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与每个人的距离从来不曾遥远,在刑事案件中,涉刑的当事人或家属在涉嫌犯罪后最先了解到的一个词就是:取保候审。
刘律师在办案中,家属在托付时一般都会问“什么时候可以取保候审?”,在第一次会见当事人时,当事人也会问律师“能不能早点帮我申请取保候审?”
所以,了解取保候审制度十分重要,作为实战派的刑辩律师,刘律师联系理论和实务,尽可能以大家都能看懂的表述,对取保候审进行一个全方位的介绍。
01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保证在一定期限内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通俗一点说,取保候审就是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后,没有达到被羁押(如关到看管所)的条件,但公安、检察院、法院仍需要处理这个案件,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没有那么强的强制措施。
我国的取保候审可大致理解为大家在欧美或香港电影中看到的嫌疑人的保释。
02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以取保的法定条件
在公检法办案过程中,嫌疑人或被告人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峻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以上四点可简单归纳为:可能判的轻、患病或怀孕、羁押期满、可能判得重但无社会危险性。
2.“社会危险性”的推断
上述(一)(三)(四)项不需要刘律师解释,相信很多人都理解:在这些情形中没有必要关押或继续关押嫌疑人,但现实中这三类情况毕竟是少数,多数嫌疑人都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所以准确理解第(二)项的内容中的“社会危险性”的含义至关重要。
目前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等并未明确“社会危险性”的明确推断标准,基本是靠司法工作人员的实务经验来推断,所以也导致了现实中的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嫌疑人“能不给取保就不取保”——形成以羁押为常态,以取保为例外的司法现状。
可以肯定的是参考适用逮捕措施的下列行为(《刑事诉讼法》第81条),肯定是具有社会危险性的: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妄想自杀或者逃跑的。
要是可能实施以上行为之一的,是不能被取保的。换个角度看,如果申请取保就可以着重向办案人员论述嫌疑人没有实施上述行为的可能性。
3.保证人找谁、保证金要多少?
犯罪嫌疑人需要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保证自己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参考《刑事诉讼法》第71条),并在公检法需要其配合的时候(如做笔录、开庭等)随传随到。
保证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总结一下,做保证人的简洁版条件就是:无牵连、有能力、有自由、有住处、有收入。
保证人要监督被取保的嫌疑人遵守相关规定(见本文“五、取保候审后的注意事项”部分内容),如果嫌疑人违反规定的,保证人要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保证人没有履行监督义务,如隐瞒、不及时不报告被取保人的违规情况的,公安机关对保证人进行罚款。
保证金保证:
对于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如果被取保人是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但是未成年人应当优先考虑使用保证人保证。
对于保证金数额的具体确定,要考量多种因素,如: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实践中,刘律师经办的取保案件保证金一般在一千至三万元的区间之内。
对于缴纳保证人的被取保人,如果违反规定的,将会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且办案机关会区别情形,责令被取保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将取保变更为监视居住,情节特别严峻的会被逮捕。
03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1.谁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都有权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实践中来看,因为嫌疑人处于被羁押状态,加之对法律的了解、查询等条件有限,一般都是以嫌疑人的近亲属、律师申请为主。
2. 什么时机申请
掌握好申请取保的时机非常重要,刘律师曾经遇到过当事人刚被拘留不久,自己或他的家属就让律师帮忙申请取保的,也有当事人觉得自己犯的事情不重,直到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才开始找律师,以上都是不明智的做法。
在侦查阶段,一般来说律师会见完当事人后都会和承办警官进行当面沟通(依警官个人而已,有些警官不情愿和律师见面,但是律师尽量还是主动申请面谈为宜),之后在拘留期满的最后一周内,可以向公安申请取保候审。但实践中在侦查阶段公安直接以“无社会危险性”直接给取保的情形不是太常见(但也不是没有)。
申请取保的“黄金时期”是在检察院批捕阶段(共7天时间,尤其是后3天),这个时间段嫌疑人的主要讯问笔录、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内容已经固定,如果嫌疑人没有上述的五项明确的社会危险性“硬伤”,取保成功的概率会增加很多。
3.如何撰写申请文书
律师一般不建议当事人或家属自行书写《取保候审申请书》,一般由律师撰写后交由当事人或家属提交给承办或者由律师直接提交。
以刘律师的经验来说,取保候审申请要以“法律+情理”。在检察院批捕之前申请取保,刘律师建议申请书中“情理”部分的比重要多于“法律”部分;如果嫌疑人已经被逮捕,一般是先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此时文书的内容要以“法律”部分大于“情理”。
04 家属能够做什么
刑事案件中除了当事人和律师是站在冲锋陷阵的第一战线外,家属(尤其是近亲属)往往起到起转承合的关键作用,在取保候审中也不例外。
刘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时不时会遇到一些家属跟律师反馈到遇到某某“神通广大”的牛人承诺可以“捞人”,往往价格不菲,但实际上往往没有任何效果。
所以刘律师建议家属:刑事案件中信任你的律师很重要,不要轻信所谓的“关系”,要不然轻则被骗钱,重则还会耽误律师办案的时机,最终影响整个案件的结果。此外,家属可以为当事人准备一些衣服、钱款,其他的就交给律师办理即可。
05 取保候审后的注意事项
被取保的当事人都要签署《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里面会详细规定当事人被取保后都要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此外,根据个案情形有一些嫌疑人会被要求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会见或通信特定人员、从事特定活动或者将护照、驾照交执行机关保存。(此处的各种“特定”的具体含义可以参考“两高一部”及国家安全部公布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公通字〔2022〕25 号)第7-9条)
06 结语
取保候审也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申请取保是一门技术活,当事人及家属一定要注意区别专业刑事律师和司法掮客的区别,简单地说就是:专业律师注重法律、证据、司法实践的分析及对案情的推断,但不会承诺或保证确定的结果;司法掮客们则主要吹嘘认识某某领导,熟稔与走动某某关系,保证一定能取保或缓刑、无罪等并且收费不菲。
此外,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并不代表以后会判处较轻刑罚(如缓刑等),没有被取保的当事人也并不意味着不能被判处缓刑。取保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刑事案件的流程很长,每个阶段都需要当事人、家属、律师的全力配合,相互支持才能争取到最终有利的结果。
刘正要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刑法学硕士,曾在银行和法院工作,积存了广泛的法律实践经验,并持有企业高级合规师和心理咨询师等证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