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李亚楠
近日,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乌鲁木齐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有关政策解读。
《办法》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持有有效身份证明;身体健康、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经历;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诚信不良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经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核合格。
有关政策解读表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从事网约车的经营服务活动,不得兼职做网约车驾驶员并取得报酬。因为上述人员从事网约车的经营服务活动,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纪律要求。同时,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可能提供全时段的网约车服务,与其本职工作也会产生冲突,影响他的正常工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