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蒋建国等任免职的通知
黑政干〔2023〕10号
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省政府决定:
蒋建国任省公安厅副厅长,任职时间2023年5月19日;
邓驰任省公安厅副厅长,任职时间2023年5月19日;
李莹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3年6月2日;
于海洋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3年6月2日;
张云棠任黑龙江第二技师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3年6月2日;
免去蒋建国的省公安厅反恐专员职务,免职时间2023年5月19日;
免去赵志刚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职务,免职时间2023年5月19日;
免去孙化库的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职务,免职时间2023年5月19日;
免去王学文的省审计厅一级巡视员,免职时间2023年5月19日;
免去朱慧君的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职务,免职时间2023年6月2日;
免去安庆华的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免职时间2023年6月2日,退休;
杨国利不再担任省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职务,决定时间2023年6月2日;
李福志不再担任省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职务,决定时间2023年6月2日,退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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