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海发〔2023〕1号)以及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结合市农村农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农村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搭建便捷高效的对接交流平台,发挥用人单位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海口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人才发展局拟于2023年5月至9月联合开展2023年海口市龙华区乡镇巡回招聘促就业专项活动。
活动主题
巡回招聘促就业,就业增收助振兴
组织形式
海口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人才发展局
海口市龙华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
海南新视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
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海口市龙华区民政局
海口市龙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海口市龙华区乡村振兴局
海口市龙华区总工会
海口市龙华区残疾人联合会
海口市龙华区妇女联合会
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人民政府
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人民政府
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人民政府
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人民政府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海口市龙华区中山街道办
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办
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办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办
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办
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
服务对象
(一)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脱贫家庭、零就业家庭、有残疾证人员、社戒社康、“三无”船舶转产转业人员、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等。
(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农业龙头企业用工需求。
活动形式
(一)农村劳动力专岗收集及发布
有针对地收集适合龙华区各镇农村劳动力的招聘岗位,并进行整理汇总,定期通过公众号、镇、村宣传发布专岗信息。
(二)开展岗位对接
(三)开展政策宣传
使求职者了解国家、省市的就业优惠政策、小额贷款政策、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政策规定。
(四)开展就业指导服务
引导求职者持有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以及创业、劳动维权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政策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提升脱贫劳动力就业能力综合素质培训
企业岗位一览表
报名咨询方式
0898-31272832 许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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