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嫌犯犯有强奸罪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情节非常严重的嫌犯,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对于奸淫幼女的,将会被以强奸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然而,2023年6月12日,河北武安的一位女孩小花(化名)却在网络上发文声称:自己13周岁时,曾经遭到了男子郭某某的强奸,而在郭某某强奸自己后,自己竟然怀了孕,无奈之下,自己只好做了引产处理。
小花接着在网络上发文声称,这一事件发生在2020年底,当时,自己只有13岁,这一事件发生后,家人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尽管这一事件已经发生近3年的时间了,郭某某却仍然没有受到审查起诉。
那么,小花的发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接下来,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件事情。
事件
2023年6月13日,小花对媒体记者表述称,在她12岁时,她学会了上网,在网络上,她认识了郭某某。由于郭某某得知她不想上学,想出去打工,因此,郭某某便以帮助她找工作为由约其见面。
小花与郭某某见面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两人的见面地点是郭某某安排的。见面地点为一家电竞酒店。待两人进了电竞酒店的房间后,郭某某便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当时,郭某某是知道她的实际年龄不满14岁的。
当小花与郭某某电竞酒店出来之后,又分别进过三四家宾馆,尔后,郭某某还将小花带到了家里,到了郭某某的家里后,小花还见到了郭某某的父母、弟弟以及一个小男孩。郭某某向小花介绍称,小男孩是他的孩子,他已经离婚了,小男孩跟他。
小花接着对媒体记者表述称,她跟郭某某在一块了半个月时间,期间,她的父母联系过她多次,但由于害怕父母责备她,因此,她一直没有接听电话。直到2020年12月12日,郭某某联系了她的姑姑,并把她送到了姑姑的家里。
小花继续对媒体记者表述称,待她回到家里后,她也不敢将实情告诉父母,而是对父母撒了许多谎,直到2021年6月份时,父母发现她已怀孕7个月了,她才跟父母说了实情,于是,父母便随即向当地公安局报了案。在小花的父母报案后,小花也被父母带往医院引了产。
小花最后对媒体记者表述称,她听为她提供法律援助的一名律师称,当时,武安市公安局已经进行了刑事立案,但时至今日,郭某某仍未受审。目前,郭某某仍然处于被取保候审状态。
以上所述,就是小花对媒体记者的表述。
按照道理来说,既然小花的父母已经报了案,而且,武安市公安局也已经进行了刑事立案,在公安机关确认该案件已经成立后,郭某某应当立即被逮捕受审。那么,这一案件已经发生将近三年了,郭某某怎么会仍然处于被取保候审的状态呢?
对于这个疑问,媒体记者也接触了一位知情人,这位知情人称,检察院给出的原因是:郭某某是否知道强奸小花时她还未满14岁。郭某某曾经称,不知道。对于双方的供述,检察院存有疑问。因此,郭某某才被取保候审了。
2023年6月13日下午,有人对媒体记者透露,郭某某“已经被关起来了”。但在2023年6月14日某媒体记者打算对武安市公安局及武安市检察院核实时,两个机构均未接受采访。
以上所述,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
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声音
网友春天的故事:强奸幼女是重罪,检察机关怎么能以不知道受害人是不是幼女而没有羁押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呢?尽管可能会因为时间、证据等问题不好定案为强奸案,但是,将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也太过分了吧?
网友岁月如歌: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郭某某,理由是案发时不清楚郭某某是否知道小花不满14岁?太搞笑了吧?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老胡观点
一位律师指出,从司法实践上来看,犯罪嫌疑人在与未满12周岁的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应当一律认定嫌疑人“应当知道”对方是幼女;而对于年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应当从被害人的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中观察到被害人可能是幼女,也应当认定嫌疑人“应当知道”对方是幼女。
老胡不是律师,也不懂法律,但老胡认为:此一案件已经发生了将近三年了,无论检察机关的调查难度有多大,在这三年当中,检察机关也应当有所动作,而不能一味地拖沓,否则,就有失法律的尊严了。
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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