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导报讯 6月9日,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就修改外国人长期滞留问题的出入境管理法修正案进行表决,获得执政党等多数赞成通过。
当天,提交了不同方案的立宪民主党和共产党等在野党,以审议不充分为由反对表决。针对凭借职权而决定实施表决的委员长杉久武(公明党),在野党议员逼近追问,做出强烈抗议,表决现场气氛火爆。
本次修正案的目的是,针对因非法滞留等被勒令离境但拒绝被遣返的外国人,将促使其离境,以消除在入管设施内被长期收容的问题。入管部门认为,为了逃避遣返而反复提交难民申请的情况较多。修正案表明,从第三次申请起,如果不出示“应被认定为难民的充分理由”,就将遣返。反对者认为,此举可能导致那些在本国受迫害的人士被送回国。
此外,修正案写明,即便不满足认定标准,也允许纷争地区的居民等作为准难民的“补充性保护对象”留在日本。为避免收容长期化,将新设“监理措施”,允许在支援者等监理人的帮助下在日本社会生活。收容期间每3个月要重新确认必要性。因拒绝遣返而在飞机上闹事等行为将是刑事处罚的对象。
法务委员会还通过了附带决议,要求为提高难民认定程序的公平性等给予充分顾及。
修改后的法律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入管当局强制驱逐出境的职能。同时,制定了一项“监理措施”,用来完成被要求出境的外国人拘留在移民设施的情况下施行强行送还的程序和手续, 同时还建立了一个新制度,以保护逃离冲突地区的外国人,给予与《难民公约》上的难民同等的“准难民”待遇。
日本在承认难民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在对处因乌克兰战争而逃到日本的人们的制度上也不完善,而新的出入境管理法修正法,将是向难民进一步开放的一步。
2019年,设立出入国在留管理厅
改正法的前提是:
?切实保护该保护的人。
? 对不承认其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将被迅速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前不进行不必要的拘留,拘留时给予适当的待遇。
出入境管理法修正案的基本内容是:
▲对于认定为“补充保护对象”的人,将与难民一样,给予安定的在留资格,使其能够在日本居住。
修订法案的另一个支柱是非法移民的待遇。
▲在现行制度下,失去在留资格的人一旦申请难民身份,遣返本国的手续就会中止,因此反复申请延长在留资格的人层出不穷,而修改后的法案规定驱逐出境程序最多可以停止两次,除非提交“有合理理由的资料”,否则入管当局不会批准第三次申请,并将进行驱逐出境。
▲修改在他们离开日本之前在设施中拘留的原则,允许他们与得到入管承认的亲属和被称为“监护者”的支持者一起生活。
▲每三个月确定一次是否有在入管设施中继续收容的必要性。
▲对于拒绝申请遣返所需护照或在遣返飞机上实施暴力的人,新设刑事处罚规则。
▲培养专业工作人员,使难民识别工作得以妥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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