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间,山东某县发生了一件奇案。有一家只有一个独子,父母含辛茹苦养大。又花了很多钱,给他娶了一个媳妇,这个小媳妇长的很漂亮。小两口结婚半年后,媳妇说要回娘家,告诉丈夫一个月后去接她。一个月以后,小伙去丈母娘家把媳妇接了回来。走到半路上,正好路过一片墓地,里面树木参天。媳妇说她要散尿,就走进墓地里面去小解去了。
小伙在外面等了半天,媳妇才出来。但是小伙却感觉不对劲。自家媳妇穿的衣裙明明是绿色的,怎么出来的时候变成了蓝色的呢?而且跟媳妇说话,媳妇也是恍恍惚惚,前言不搭后语,言谈举止像换了个人一样。回到家中,小伙悄悄跟父母说了此事,怀疑媳妇是不是被鬼上身了。他老爹笑道:“光天化日之下,哪有鬼上身的。八成是天太热,你媳妇又走的累了,
睡一觉就好了”。
到了夜里,小伙母亲被儿子房里的大叫声吵醒了。起床一看,发现儿子屋里还亮着灯。老婆子不知道儿子屋里发生了什么事,便前去查看。刚到儿子屋门前,突然听到儿子房里传来鸟扑扇翅膀的声音。接着又听到一声凄厉的叫声,就见一只怪鸟破窗而出,扑进了夜空中。老婆子被吓得直愣神,赶紧进到屋里查看,却见儿子倒在床上,肚子被切开,肠子都流了出来。而儿媳妇和床上的被单却都不见了。老太婆大叫一声,当场昏倒。
这个案子出来后,当地人都传言是他家闹鬼了,媳妇被鬼抓走了。由于找不到什么线索,老太婆所说的怪鸟更是匪夷所思,这个案子一直没破,就这样压了下来。
几年以后,县里又来了个新县令。这个县令非常喜欢断案,尤其是稀奇古怪的案子。上任后翻阅卷宗,他立刻对此案产生了兴趣。县令又叫师爷把此案经过详细地讲了一遍,拍案说道:“这哪里是什么鬼附身,定是一桩杀人案"!县令决定重审此案。于是他派人调查,在杀人案发生后,小伙及他岳父家附近,有没有突然外出,久久不归的人。经调查,在那个媳妇娘家,确实有个姓戚的男子,在此案发生后,就突然消失,说是外出做买卖去了。
县令叫捕头把姓戚的父母带回县衙,详加审问。得知戚姓男子很可能去了清江浦,开了家酒店。于是差人到清江浦调查,如发现戚姓男子,马上捉拿。官差到了那里,来到酒店,发现柜台后站着的一个女子,颇像被杀小伙失踪的媳妇。官差们不动声色,继续喝酒等待,没过一会儿,这个酒店的老板回来了,正是那个姓戚的男子。于是官差一轰而上,把戚姓男和那个女子一起捉拿,带了回来。
两人带回来后,经小伙双方父母辨认,那女子正是小伙失踪的媳妇。戚某一看事已败露,如泄了气的皮球一般,很快招认了自己的罪行。
原来戚某和那小伙的媳妇在小伙成亲前就已勾搭成奸。媳妇那次回娘家,就是与此人相会。两人在偷会时,便密谋要把小伙杀掉。在从娘家回来的路上,媳妇先是假装到墓地小解,然后装成被鬼附身的样子。到了晚上,待小伙睡着后,又把戚某放进门,将小伙残忍杀死。然后媳妇又故意大声喊叫,吸引婆婆前来查看。戚某又在背上绑上纸糊的翅膀,脸上又戴上一个鸟嘴的面具。等婆婆到得房前,就吹灭油灯,发出象猫头鹰一般的怪叫声。然后破窗而出,在夜色的掩护下带着那小媳妇和染血的床单逃走。可怜那婆婆当时已被吓坏,加之天黑,竟没看出是人装扮而成。
几年的神奇积案竟然一朝得破,人们纷纷称赞县令。又问县令怎么判定这不是妖怪或者鬼上身,而就认定是杀人案呢?县令说道:”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如果真是妖怪或者鬼取人性命,那眨眼便可成。何至于要把人开膛破肚,还把床单也带走的“。此案见于徐珂编撰的《清稗类钞》中。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