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气
今天心情
一开车上路 身体里似乎藏着几万吨的
“刚出门就开始堵车,行程都耽误了”,烦!
“后面车不停在那按喇叭”,烦!
“这司机加塞还不打灯”,烦!
总之就是,烦!
这是典型的“怒路症”
通常指驾驶人员
在行车过程中因交通堵塞
或不满其他司机的驾驶行为
而产生愤怒情绪 并在此情绪影响下
可能会做出胡乱变线 强行超车等危险行为
严重者甚至会产生攻击行为
不仅会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严重危害人身 财产安全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多
马路上的类似斗气行为并不鲜见
上海两车因斗气撞上高架护栏
两车主因行车问题停车理论发生肢体冲突
当司机因“路怒症”而产生违规行为
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
将会触犯《刑法》相关规定 被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
“路怒症”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
1
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罪名。
如驾车在道路上发生故意别车、抢行、占道等追逐竞驶行为,情节恶劣的就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2
交通肇事罪
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且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重大事故,即构成交通肇事罪。
如因宣泄情绪,逞一时之快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这时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3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当行为人因“路怒症”而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了他人轻伤以上的后果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4
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行为。
《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分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司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当行为人因发生的小矛盾,借故生非,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或追逐他人等行为的,行为人的行为就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路怒症”发作害人害己
夏季正是“路怒症”的高发时期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在驾车过程中
一定要保持理性 切莫冲动行事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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