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来自河南的一群建筑工人为了节约开支,一起搭伙做饭,后被居民举报,食监局以非法开办食堂为由对他们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决定。并声称:如拒绝缴纳,罚款将增至300万元。
由于工作需要,河南的一群建筑工人被派往南京工作,为他们安排了简易的住房,但吃饭问题需要他们自行解决。
大家都来自农村,需要养活一大家子人,而南京的生活成本又非常高,如果每天都出去吃饭,对于他们来说,肯定会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附近也没有可以吃饭的地方,即便是想出去吃,也非常的不方便。
于是,为了节约开支,方便就餐,有人就提议可以尝试一起搭伙做饭,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同。
大家选了一个比较会做饭的同事专门负责一日三餐,大家空闲时也可以一起帮忙打打下手,这样一来,不但支出减少了,而且还增进了彼此之间的友谊。
舒心的日子还没过多久,食监局就找上了门,原来他们被住在边上的居民以无证经营为由举报了。
居民们认为,工人们在一起做饭,属于无证经营,整天闹哄哄的,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活起居,做饭产生的油烟还污染了空气,降低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食监局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确实有穿着厨师工作服的师傅在烧菜,还找到了记录着每天买菜金额的本子。
食监局表示,他们在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办食堂,其行为是违法的,随即对他们作出了罚款15万元的处理决定。
他们得知此事后如五雷轰顶,一下子都懵了,这15万元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大家本来生活都比较拮据,想省点钱才一起搭伙做饭的,大家自己买,自己做,自己吃,又不卖给外人,这难道还要食品经营许可证?
大家都觉得这事有点不可思议,他们一起找到食监局,表明大家只是一起搭伙做饭而已,并没有任何盈利,把每天买菜的金额记录下来,也只是为了月底方便大家分担开销。
对此,食监局却坚持自己的看法,干脆就说如果拒绝缴纳罚款,直接将罚款金额增加20倍,也就是300万元。
这下工人们更加难以接受了,无奈,他们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事情一经传出,引起了很大的反响,食监局也开始重启调查。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工人们搭伙做饭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一般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的食品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另外,有些单位为了方便职工就餐而开办的食堂,也是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开办的。
而本案中的建筑工人仅仅是为了节约开支,才一起搭伙做饭的,并没有任何盈利的行为,他们自己买菜,自己做饭,只是方便了自己的生活,并非是对外的经营活动。
他们从河南被派到南京工作,只安排了住宿但不管饭,吃饭需要他们自己解决,所以他们才一起搭伙做饭的,他们在简陋的住处搭伙做饭,范围并不大,也不能算是单位的食堂,只是他们的个人行为。
所以他们小范围内的搭伙做饭是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其行为并不违法。
后经审理认为,工人们在小规模范围内自己做饭是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其行为是合法的,判定撤销食监局对他们的罚款决定,并要求其公开道歉。
事情也算是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大家又可以一起搭伙做饭了,曾经为了巨额罚款而寝食难安的他们,脸上终于又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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