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一网友走出青特瑞马云境售楼处后向媒体进行了咨询爆料,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开发商公然违规进行预约验资排号,郑先生想问相关部门:这样合适吗?
据了解,5月28日,郑先生与其家人前往位于济宁任城区青特瑞马云境售楼处咨询购房时发现,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售、非法认筹等现象。“他们胆子也太大了!把没有预售证这个事情摆到桌面上说,还开出认筹入会的条件。”郑先生说。
据郑先生反映,置业顾问自称该项目是全济宁“容积率”最低的高端小区,在两人仅仅交流两分钟后,置业顾问便迫不及待地介绍起洋房的价格以及“优惠政策”,如,“下个月20号开盘,现在是预约验资排号,就是认筹入会”“入会后开盘当天才能享受开盘后所有的优惠,才能看楼层”“交一万抵三万,开盘当天购房时享受总房款减三万的优惠”等。
当郑先生问及大概什么时间可以交房时,置业顾问直接“摊牌”。“因为我们预售证还没有拿下来”“五证齐全你才能正常的销售”“如果没有证的话政府是不让开盘的”随即郑先生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实没有在该项目售楼处内发现任何证件公示。
没有预售证,为何还在大张旗鼓的宣传卖房?明知故犯还理直气壮,是谁助长了开发商的嚣张气焰?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九条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2021年7月19日,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将对关于违规预(现)售,未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销售商品房;企业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或者委托第三方平台、机构、渠道进行预售,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吸纳会员、众筹购房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行为进行整治。
自2022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疫情影响的逐渐减弱以及政策效果的持续显现,百姓消费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意愿提升,全国房地产市场逐步进入企稳恢复通道,但市场恢复的节奏不能以知法犯法、非法扰乱市场为前提。
济宁青特瑞马云境项目在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预售,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示,涉嫌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明知故犯的行为不仅挑战了法律威严,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秩序,还极有可能给购房者带来不便和困扰,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来源:独立思维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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