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业县公安局石南派出所成功查处卖淫嫖娼案1起,行政拘留2人。
5月19日,石南派出所经前期摸排工作发现,在石南镇东海路某出租屋内有人进行卖淫嫖娼违法活动,该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打击,当场抓获正在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张某和莫某。
民警在出租屋内当场抓获涉嫌卖淫嫖娼的张某、莫某。
张某、莫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经调查,二人对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张某、莫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卖淫嫖娼行为,珍惜美好生活。
综合来源:兴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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