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劳动报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新闻,说某地一员工每天拉屎耗时3-6小时,被公司解雇!法院:超出正常生理需求范围!
卧槽,这真是一条有味道的推送!
坦言讲,去卫生间本来是人的正常生理需求,但有人却每天“带薪拉屎”时间过长,结果被公司解雇了?每天在厕所停留3到6小时!
每天上班,总会有那么7-8个小时不想工作,这个时候你打开手机刷个微博,逛个淘宝,看看朋友圈,看看抖音,总之做的一切和工作不相关的事,就叫:摸鱼。
摸鱼人群也有一个“专业名词”,叫TFBOYS(Touch Fish boy)。俗话说:摸鱼一时爽,一直摸一直爽,真的很容易就回不了头。那么,这就有个问题了,怎样才能在光明正大的摸鱼呢?
浏览知乎网站,发现:摸鱼虽然没有贵贱之分,但摸鱼技术却有高低之别。
不同段位的摸鱼者能给你摸出来天差地别的几个世界来。
初阶摸鱼,是手中有鱼,心中有鱼。也可以说是为了摸鱼而摸鱼,方式就是“见缝插针”,有空挡要摸鱼,没有空档创造空档也要摸鱼。
刚到岗,不要急着工作,先用半个小时开机、整理桌面,喝口水聊个天。
上厕所时间不要浪费,这是带薪拉翔的好时机,上马桶就是一个老树盘根,坐下就是半小时起步,不到时间谁敲厕所门都不好使,不要问我为什么一天往厕所跑八次,问就是厕所是我的复活出生点。
带薪拉屎
带薪拉屎,网络流行语,指工作想偷懒的时候,借由上厕所,带着手机把明明在5分钟内拉完的屎在公司花20分钟拉完。
最早起源于一位日本网友,因其在推特上发表的一段话, 引起了一众职场老油条的共鸣。文字大意是:建议大家每天尽量到公司排便,因为这样占用的是工作时间,每天花10分钟的话,一年下来就是40小时,相当于积累了5天年假。
然而,“带薪拉屎”有风险!
事情是这样的,王某于2006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2013年4月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年后,公司设置特别任务室,并将王某调至该任务室。
该任务室工作人员为王某一人,并由总经理直接管理,完成总经理交办的相关工作。
几个月后王某因肛肠疾病在医院进行手术,伤口愈合,但其表示一直存在疼痛感。在2015年7月开始,其每天在厕所停留的时间为3至6个小时。
最后公司在征得公司工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对王某做出《惩罚解雇通知书》,以《员工就业相关规则》决定解除公司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
王某于2015年10月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双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公司属违法解雇,裁决公司继续履行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超出正常生理需求范围,解雇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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