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岳飞、力主求和成了卖国贼?秦桧有话说:我简直比窦娥还冤
以“莫须有”罪名害死民族英雄岳飞的秦桧,多年来大家对他的评价几乎都很一致——卖国贼、大奸臣。奸臣大家都能够理解,但是说他是卖国贼,这从何谈起呢?假如秦桧死后有灵,知道自己成了别人口中的卖国贼,恐怕会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吧。卖国,这是古往今来最重的罪名,因为一般人顶多就是伤害他人,侵害的是个人利益。而卖国则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伤害整个民族的利益。因此纵使是很多恶贯满盈之人,也不愿背上汉奸、卖国贼的名声。我国历史上究竟产生了多少卖国贼,没有确切的统计,也没有统一的标准。
比如大名鼎鼎的吴三桂,他作为明朝的山海关总兵,却献关降清,从此满清入主中原。在比如,汉朝的汉武帝年间,与匈奴作战失败投降的李陵,明朝松山战败投降满清的洪承畴等。他们到底算不算卖国贼,历史上颇有争论,因为历朝历代的观念都是不同的。屈原爱国爱的是楚国,他绝不爱秦国,也不会在乎秦国的衰亡。北宋时期,辽国、西夏,乃至于大理、吐蕃,对于宋人来讲就是外国。细细地品味清朝之前的历史,公正客观地说,还真很难找出公认的卖国贼。秦桧,大家都认为的卖国贼了,其实我们仔细梳理一下,他都有哪些卖国行为或可以称之为罪行的。
第一《宋史》说:桧独专国,决意议和。意思是秦桧专行独断决定国家大事,下决心议和。其实,当时的宋朝,无论是战争还是请和,都是宋朝可以选择争取最大利益的手段。至于秦桧选择战争还是求和,并不表示爱国还是卖国。当时的情况是金强宋弱,没有实力的愤怒毫无意义,自杀式的向金开战除了表明愚忠没有任何别的意义。第二条:杀掉了令金国谈之色变的民族英雄岳飞,堪称是自毁城墙的举动。《宋史》:桧亦以飞不死,终梗和议,己必及祸,故力谋杀之。
应该说秦桧与岳飞是坚持求和与坚持武力这两种主张的代表,其实他杀岳飞更多的只是为了排除异己。秦桧当时已经是南宋王朝的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如果秦桧做了卖国贼,卖了南宋,那么他到金国也不可能获得更高的官职。良禽择木而栖,他在南宋待的还不错,他凭什么要卖?反之,留着岳飞就能消灭金国,收复古土吗?我看未必,当时金国初生不久,绽放着勃勃生机,而腐朽的宋朝连王安石变法都无力改变。别说秦桧看不到希望,任何一个将领或皇帝都不可能看到希望。第三条,根据《宋史》记载:桧之归也,自言杀金人监己者奔舟而来。
朝士多谓桧与何、傅、朴同拘,而桧独归;又自燕至楚二千八百里,逾河越海,岂无讥训之者,安得杀监而南?就令从军挞懒,金人纵之,必质妻属,安得与王氏偕?惟宰相范宗尹、同知框密院李回与桧善,尽破群疑,力荐其忠。《宋史》这段话的意思是:秦桧从北方金国回归南宋,按照秦桧自己的说法,他趁机杀掉了金国看守自己的人,乘船逃回。当时朝廷上很多人都怀疑,说其他人也被拘禁,怎么唯独秦桧一人逃回?而且从燕地到楚地相隔二千八百多里,跨河越海的,难道就没人盘问或阻拦,又如何杀得了看守自己的人往南跑?
况且,金人即使让他跟随挞懒的军队,也肯定会把妻子家属当成人质,怎么能和其妻王氏一起逃归?只有宰相范宗尹和枢密院同知李回因为与泰桧关系好,坚决相信秦桧是忠心的,全力保荐他。这一段写到秦桧逃离北方的经历很可疑,他们认为秦桧十有八九作为金国间渫被派回来,这已经无法论证了,只能从他的所作所为中以事实说话。其实纵观秦桧的一生,他或许是个奸臣,但卖国并无确凿证据。不管秦桧是不是卖国贼,单单从他以“莫须有”之罪名杀害民族英雄岳飞一事上看,他被后世之人所唾骂,并不冤,甚至可以说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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