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有个基本原则,叫罪刑相当,就是犯的罪和受的刑事处罚是相当的。
而横店插队事件,显然已经超过了罪行相当的范畴,两位当事人不仅被送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中,而且还遭受了不少的人身攻击
当然了,这样的事情,在网上发酵,却很少有什么知名大咖站出来点评的,而李玫瑾教授的说法,我绝对是很有代表性的
简单说,李玫瑾教授认为,这两个当事人有两个主要的问题
其一,当事人不仅不知错,还耍出霸王威来,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其二,时至今日也不道歉,看来是觉得大家有些小题大做了吧
说一千道一万,这两个人肯定是错了,但犯错的程度也不至于被网暴和做成车贴到如此程度。感觉还是有点过了。法律尚且如此,更何况道德层面的约束?
对于这种插队的,加塞儿的,占别人车位的,霸座的,走应急车道的,很多时候法律没法处理,也只能靠我们这些规则的参与者来维护了。我觉得没有所谓的网爆,只是全社会对老实人总是默默吃亏的一种强烈不满罢了
如果我在场在附近,我可能会安慰她们。我个人理解她们,排了半天,说排错了,平移一下也算不上很过分,别吹牛,很多人会希望这样平移一下,出来旅游,遇到这样的状况,又被人拉扯,她们多少会感觉受到冤枉,很容易导致人崩溃,我在场会表示理解并首先安慰她们,不要高估自己的情绪变化,普通人都很容易崩溃的,难免有些激动。
批评她们可以,她们两个实在是有很多不对的地方,但请理解她们,事出有因,我们都是普通人,也容易有一些过激行为,不要高估自己,很多人也会这样。
李老师的观点是站在犯罪心理学的角度看,也是契合我们大家内心最真实的想法的。其实,两种观点都对!关键是在于如何理解和把握这个“度”
现场来龙去脉虽然有简短的视频,可是不够长,确实不好断章取义,确实对普通人不应该随便放网上集体去评判,甚至咒骂。普通人很多也会大街上可能吐个痰,不文明但也不至于十恶不赦,可以批评但不应该得理不饶人甚至扒人家隐私
当然了没有谴责,这种类似插队的恶行会更多。很多恶行都是因为没有受到相应惩罚,恶行会愈演愈烈
横穿马路,有人无事,有人丧命。为死者惋惜的心是好的,那就更应该宣传、抵制违规行为,而不是披麻戴孝的堵着无辜司机门口哭丧。
适当和稀泥没有什么不好。人在发怒的时候有时难免出格,不要说陌生人之间,朋友、家人之间都难免,都给你发网上去“评理”你受得了?谁知道前前后后发生了什么?如果没有社交软件,这件事情也就限于现场,最多就是找工作人员甚至警察来协调,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我但凡工作人员或警察尽职尽责,我不信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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