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依据 | 粤教继〔2021〕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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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持人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成熟的教学主张。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科研能力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内持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并完成地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三);
②获得地级市教学成果奖1项(主持)或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
③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学科研究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者出版学术著作1部(排名前三)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能力,能够组织、培养和指导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和课题研究。
(五)在职在岗,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能够胜任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至少3年。
优先推荐对象: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南粤优秀教师;广东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名教师培养对象;市级以上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称号的教师(教研员)。
二、入室成员遴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初步的教学主张。
(二)在教学教研一线的在职在岗教师,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能力,参与过市级以上课题(排名前三)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文章,获得市级以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奖项或表彰,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能够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承担工作室的相应职责和任务,具备培训和指导其他教师的能力。
(五)工作室在遴选入室学员时,要将不少于1/2的名额用于粤东西北地区的骨干教师培养,粤东西北地区地市要配合做好入室学员遴选工作。
三、工作室职责
(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以工作室主持人为责任人,与入室学员共同制定培养方案,指导入室学员制定职业发展规划,规定双方职责及义务等。
2.帮助入室学员剖析教育教学、专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传授教育教学经验,指导开展课题研究,通过听课、磨课、讲学、论坛、网络交流等方式,指导入室学员成长。
3.承担培训授课、教育帮扶、教学改革和各级培训项目的跟岗学习等相关任务。
4.主持人以工作室为平台,积极参与规划、组织所在学校的校本研修和教师专业发展工作;工作室入室学员积极推动所在学校的校本教研和学科教学改革工作。
5.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为指导,推进智慧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二)培养骨干教师。
1.每个名教师工作室每周期培养8-10名骨干教师。
2.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学员每人每周期至少与2名乡村中小学教师结成互助帮扶对子。
3.建立网络工作室,开展协同研修,每个名教师工作室每周期培养省内外网络学员不少于100人。
(三)组织开展工作室活动。
1.工作室每年通过听课磨课、跟岗实践、交流研讨、课题指导、举办读书分享会等方式组织入室学员集中研修不少于15天,可根据工作实际多次进行(不少于2次);主持人每年面向团队成员开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5次,对每位入室学员开展听课评课不少于1次。
2.入室学员每年开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报告等不少于2次,每学期撰写1篇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
3.组织入室学员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教研活动。
4.工作室每年至少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1次支教活动或送教下乡活动。
5.工作室主持人每年组织开展面向本校或区域的名师工作坊或教研教学成果展示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2次,鼓励跨区域开展活动;工作室入室学员每年组织开展专题研修活动或教学成果展示交流研讨活动不少于2次。
6.工作室每年组织入室学员和网络学员参与的集体网络研修活动不少于5次;每年通过名教师工作室网络空间发布生成性教育教学资源(包括课件、案例、教学方法、教学总结、学习心得、教学改革探讨等文字或图形资源)数量不少于200条。
7.工作室要制定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年度计划。每年建立至少1个微型课题,开展教学改革实践;完成不少于20个能体现名师教学风格、教学特色、教学成果专题系列学科微课;建立不少于10个混合式教学案例(含有教学设计、课堂实录等配套资源),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展示研讨会不少于1次。
8.加强与省内外名教师工作室之间的交流协作。
(四)开展课题研究。
1.结合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围绕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等问题开展研究。
2.工作室每周期指导入室学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区(县)级以上教学研究课题不少于3项,并形成5项以上成果(含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教学成果奖励和公开出版著作等)。
(五)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工作室要重视开展基础教育调查研究,关注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发现和提炼本校或所属区域教育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建议或方案。
四、任务安排
工作室需按规定完成在三年培养周期内以及每年度工作职责中必须完成的任务。
(一)第一年度。
第一年度是各工作室工作起步阶段,需完成工作室基础建设、建章立制和本年度工作任务。
1.开展工作室建设。
落实工作室场地、人员组成、职责分工;构建工作室理念,形成工作室制度和相关计划(包括周期工作总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开展培养培训。
工作室对入室学员进行培养培训需求诊断,剖析入室学员在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指导入室学员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方案,包括学习周期内及年度的发展目标、途径,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等。
工作室主持人安排入室学员到其所在单位跟岗,学习主持人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思想、班主任工作及管理智慧。本年度每位入室学员实际入室跟岗学习不得少于10天,跟岗期间应全程参与工作室所在学校的行政管理、班主任工作或教学教研活动;通过听课磨课、交流研讨或学校管理诊断等方式开展集中研修不少于5天。
依托粤教翔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成辐射当地乃至省内外的网络工作室,接收网络学员进入工作室学习,按照要求完成本年度协同研修任务。
3.开展课题研究。
工作室团队共同确立工作室课题研究的方向。鼓励和支持工作室积极申报国家、省、市、县(市、区)等各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省教育厅不单独设立工作室专项课题,各地市教育局在省教育规划研究课题一般项目中可安排一定量的工作室专项课题。
4.开展送教下乡。
工作室自主联系确定帮扶的薄弱学校,主持人和入室学员每人至少与2名乡村中小学教师、校(园)长、班主任结成互助帮扶对子,本年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送教下乡或下基层活动。
(二)第二年度。
第二年度是各工作室夯实发展阶段,需逐步完善工作室建设、凝练工作室理念、形成工作室品牌以及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1.完善工作室建设。
通过工作室省内外互访、案例分享与分析等形式,加强与其他工作室之间的学习交流,促进对自身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理念的反思,完善工作室制度建设;在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管理实践或班主任工作中不断凝练工作室理念,促使主持人对品牌建设思路与策略进行制定,初步形成工作室的品牌。
2.开展培养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检视和优化培养方案,明确本年度及培养周期的发展目标、途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15天,可分段多次开展(不少于2次);完成本年度网上协同研修任务。
3.深化课题研究。
通过课题研讨、专家指导、同行互评等方式,针对工作室在第一年度确立的课题研究方向,进一步明确研究问题,深化研究层次。
4.开展送教下乡。
本年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送教下乡或下基层活动。
5.接受中期检查。
“四中心”会同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省属单位对工作室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加强工作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第三年度。
第三年度是各工作室深化建设、总结宣传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工作室建设、总结工作室理念、宣传工作室品牌,扩大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影响力以及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1.深化工作室建设。
通过工作室研讨、总结,案例分享与分析等形式,促进对自身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理念的反思,深化工作室制度建设;通过工作室主持人及入室学员研讨、总结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工作室理念,形成工作室在所在专业领域的独特品牌。
2.开展培养培训。
根据实际情况检视和优化培养方案,明确本年度及培养周期的发展目标、途径;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研修,时间不少于15天,可分段多次开展(不少于2次);完成本年度网上协同研修任务。
3.凝练及推广成果。
总结工作室建设经验,提炼课题研究成果,通过课题研究成果汇报等方式,促进主持人形成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或办学思想;通过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等形式,提高主持人总结提炼办学成果和论文撰写能力,以及指导学员撰写的能力,促进工作室相关成果的沉淀和转化;加强工作室省内外交流研讨,可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分享工作室经验,提高工作室成果展示度和影响力;可在省内外新闻媒体、学术刊物等进行教育教学、办学思想或班主任工作的创新成果宣传展示。
4.完成入室学员结业考核并接受工作室周期考核。
五、工作室组建
一是工作室成员。名教师、名班主任工作室成员包括工作室主持人1人、工作室助手2人、理论导师1人、顾问1人、教研员1人;名校(园)长工作室成员包括工作室主持人1人、工作室助手2人、理论导师1人、顾问1人。
二是工作室入室学员。每个名教师和名班主任工作室每周期培养8-10名骨干教师,每个名校(园)长工作室每周期培养5-6名骨干校(园)长。
三是工作室网络学员。每个名教师和名班主任工作室每周期网络学员数不少于100人,名校(园)长工作室每周期网络学员数不少于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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