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设岗情况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规〔2021〕5号)、《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电〔2022〕2号)文件规定。现面向全区公开发布第一批2023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共计570个城乡公益性岗位,本次需招录人员城镇公岗5个,乡村岗公岗565个(含储备人员),报满为止。
二、岗位人员范围及要求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残疾人等群体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残疾人;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群体。
三、报名流程
城镇岗报名流程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向用人单位报名,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二)人员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由各乡镇(街道)和用人单位进行人员审核相关信息。在符合用人单位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报区办公室备案。
(三)审批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四)上岗
签订协议、培训合格后上岗。
乡村岗报名流程: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村委会登记报名,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二)评议。村委会结合岗位要求和报名人员年龄、工作能力等情况,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上岗人员,对上岗人员进行人员审核相关信息。
(三)公示、备案。经乡镇(街道)政府、区级管理部门逐级审核后,在村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政府进行调查,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上岗;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签订协议、培训合格后上岗。
四、岗位待遇
城镇岗每人每月17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社保保险),交纳社会保险;乡村岗每人每月800元,交纳人身意外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岗位管理
(一)日常管理。各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因人员退出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程序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二)监督管理。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全程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发生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侵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岗位的退出
(一)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咨询电话
宋官屯街道办事处 2757896
长河街道办事处 2100503
袁桥镇政府 8100602
抬头寺镇政府 2794299
赵虎镇政府 2772033
新区管理办公室 8826506
附件:
2023年第二批城乡公益性岗位设岗情况明细表
部门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数量 岗位职责 咨询电话 长河街道办事处 保洁员 6 村容保洁 0534-2100537 护林绿化 4 绿化防护、管理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2 村级资产管理 保洁员 4 村容保洁、巡查 社工服务 4 社区服务 公共设施管理员 2 社区综合广场以及辖区内公共设施的巡查和维护 公路管护岗 11 辖区内路面的巡查、上报 各小区楼长及楼道长公益岗 10 所辖楼宇或楼道区域的各项工作 社区服务公益岗 12 市民大厨房服务人员 护河岗 14 巡河,护河 社区公共管理员 6 主要从事乡村文物保护巡查、国土治理、护林绿化、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治安联防、安全应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城镇道路交通协管、治安巡防协管、市政管理协管等工作。 创城巡查员 6 创城巡查 保洁员 6 社区保洁 基层调解员 4 群众纠纷调解 创城巡查员 3 各小区内、沿街门市创城巡查员 各小区楼道公益岗 3 所辖楼宇或楼道区域的各项工作 基层调解员 2 居民群众问题纠纷调解 公路管护岗位 12 辖区内道路秩序维护 基层调解员 2 群众纠纷调解 宋官屯街道办事处 护学岗 4 学校上、放学秩序 0534-2754336 治安巡防协管 15 熟悉本岗位的巡查路线及区域、协助门岗及领班处理紧急情况、及时将情况反馈。巡查各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做好记录等工作 森林防火 2 高速周边及企业防火巡查 护林绿化 6 乱砍乱伐、乱栽乱种 环境保护 3 环保巡查 快递代收代办 10 代收快递 社区服务岗-便民服务岗 2 推广社区服务项目 场所建设和城镇公共环境卫生 9 环境污染防治,保证辖区内整体环境卫生,维护小区外沿街卫生 保洁员 27 小区内公共区域卫生打扫 创城巡查员 25 区域内环境巡查 互助帮扶 60 互帮互助,解决部分居民生活困难 道路管护 14 维护道路平整 水利管护巡河员 16 减河及周边水域巡查 基层调解员 13 调节简单矛盾,维护小区和谐关系 网格员 8 划分网格,管理网格内所有事项,配合网格长完成辖区内网格任务 袁桥镇政府 巡河员 15 做好河道管理工作,河道范围内保洁及日常管理 0534-8100602 公路管护 15 负责公路周边环境管理 创城巡查员 15 小区内和沿街门市巡查走访 保洁员 15 清理会场,打扫楼道卫生。 赵虎镇政府 创城巡查员 24 人居环境整治 0534-2772033 水利管护岗-巡河员 18 河沟巡查 道路管护 18 道路巡护 新区管理办公室 保洁员 30 负责卫生保洁等工作 0534-8826506 扶残助残 8 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帮助 互助帮扶 10 负责为居民提供服务 抬头寺镇政府 网格员 55 划分网格,管理网格内所有事项,配合网格长完成辖区内网格任务 0534-2794299 水利管护 15 减河及周边水域巡查 社会事务部 公益岗企业服务专员 5 负责辖区内企业招聘工作,以及城乡公益性日常管理工作等 0534-2799931
2023年德城区公开招聘首批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德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德城办发电〔2022〕3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德城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和岗位职责
具体岗位名称和岗位职责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报名条件和安置范围
本次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范围主要面向通过市场化渠道难以就业、容易致贫、有就业需求和一定劳动能力的就业困难群体人员。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两人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法人、股东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家庭中的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单位就业的失业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5、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距离最近一次解除劳动合同和中断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以上(含1年)的人员。
7、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的失业青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各用人单位可按实际需要适当放宽年龄上限,但出生年月不得早于1955年1月1日。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录用为公益性岗位:
1、全日制在校生;
2、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
3、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或股东等职务的人员;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或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满规定期限的;
5、已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录用年龄的人员;
6、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7、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形。
三、补贴待遇
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元/小时,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协议一年一签。统一为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四、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3日—4月28日
五、招聘流程
(一)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公告由区人社局统一在区政府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岗位所在村(社区)或岗位开发部门、镇(街)登记报名,填写《德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3)。
(三)审核评议或面试。村(社区)、镇(街)或部门进行初审。工作地点在部门的公岗人员,由所在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工作地点在社区的公岗人员,由所在村(社区)对报名人员通过“四议两公开”初步确定上岗人员。
(四)公示、备案。经用人单位、镇(街)、部门逐级审核和联审后,在岗位开发部门或镇(街)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上岗;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签订协议、培训上岗。由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六、清退机制
(一)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街、部门应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超过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
5、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城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街、部门应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其他情形:
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七、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监督电话:0534-2671637
附件:
1、2023年德城区首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发布名单
2、2023年德城区首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发布名单
3、德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扫码查看附件1、2、3▼
德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
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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