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法委书记突然被查落马
根据媒体报道,2022年1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陶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月6日,陶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还被采取留置措施。经查,陶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毫无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活动。
同时陶辉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将公权力当作赚取巨额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征地拆迁推进、奖补资金申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另外,陶辉还严重违反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据报道,依据有关规定,陶辉被“双开”,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二、陶辉被查落马后,有位狱中服刑的女子却叫屈喊话,希望重新对她立案重审,还她清白和自由
在陶辉被查落马后,今年3月初,正在狱中服刑的女子鲁花向百色市中级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请求对之前因陶辉诉她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再审,应该依法宣告她是无罪的。
鲁花同时认为,判决他的案中所说的项目,应不属于敲诈勒索罪的要件,毕竟她在主观上没有向陶辉索要财物的意图。而现在陶辉被查处,说他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也说明她本人就是其中的受害人之一,所以她的案子应该是人情案和关系案,而非敲诈勒索案,希望能立案重审,还她的清白和自由。
三、政法委书记称遭遇仙人跳,被人敲诈勒索报警
陶辉后在案件审理时说,鲁花以和他发生性关系为名,频繁向他索要工程项目,如果不答应给项目就说要告到纪委,并称要找他老婆闹,甚至威胁要将他们的关系发到网上曝光。
鲁花承认,曾向陶辉索要工程,给出7天期限,因为没见他为我弄来工程干,就催他离婚,跟我结婚,但他没答应。
四、还原陶辉报警及警方立案查处过程
根据广西平果市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可以还原事情的经过。
2020年11月24日下午,时任广西崇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陶辉,到崇左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警,称10月19日一名叫鲁花的女子找他,要他限期弄5千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给她,否则就把不雅视频和向纪委举报。
陶辉其后又说,10月末至11月中旬期间,鲁花要求与他谈判,曾问你一个女孩子怎么去干重大项目工程,而鲁花则说拿到项目后就转包出去,能拿到十几个点的利润分成。
两天后,崇左警方将鲁花抓获,并查获两个笔记本。办案民警说,根据查获的笔记本内容证实,鲁花应该是有目的、有预谋地查找并接近成功人士,通过与其发生性关系后打电话、发信息威胁对方,并以此获得项目。
五、鲁花案审理过程,终被判刑
2021年8月5日,广西平果市检察院指控鲁芳犯敲诈勒索罪,向平果市法院提起公诉,鲁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方式勒索他人财物,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责,被告鲁花已经着手实施敲诈勒索,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
而鲁花却坚称,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有异议,并认为自己没有实施敲诈勒索行为,也不构成犯罪。她的辩护人也对指控的罪名有异议,认为鲁花主观上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也不具备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所指侵害的客体也不是财物,因此,鲁花的行为应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而平果市法院审查后认为,鲁芳采用威胁、要挟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鲁花为获取工程项目提成,以陶辉曾与她发生两性关系为由,通过发信息、举报、曝光、现场威胁等方式威胁陶辉,以获得5千万元工程项目提成目的。
后经平果市法院查明,鲁花曾就职于某建工集团公司,知道取得工程项目后交给该集团将获得一定提成,被告人鲁花两次供述分别提到,她取得工程项目可以获得5%甚至8%的提成,证实她主观上是为了从中获得利益,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她敲诈勒索的犯罪数额为5千万元按5%提成,即250万元敲诈金额的认定是比较符合该案实际的。
2022年3月4日,平果市法院一审宣判称,鲁花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一审宣判后,鲁花不服,向广西百色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她无罪。同年6月21日,百色市中级法院审理作出终审裁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随后,鲁花被送到监狱开始服刑。
根据最新的媒体披露,广西自治区百色市中级法院有关人士称,针对鲁花要求对她立案再审的申请,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文中鲁花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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