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令人发指的刑事案件频上热搜!其中关于感情纠纷的案件占多数,例如:“河南一男子因感情纠纷撞人致3死”,“漳州万达”街头持刀伤人等等。这一系列的恶性事件,罪犯的残忍程度,心里的承受程度,都是极为罕见的,社会戾气给群众造成极大的震撼,让很多人大呼恐婚,不相信爱情,甚至担心生命危险。
那么当我们分手或者离婚之后,面对纠缠骚扰该如何保护自己呢?不用担心,已有立法专门保护我们,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修订首次将婚恋关系终止后妇女被纠缠、骚扰的情况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有效解决了分手或离婚后被纠缠骚扰的问题。就在前不久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7件妇女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之一:张某与王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系全市首份“婚恋关系终止后”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后被纠缠、骚扰,法院及时以“令”止暴,给足安全感。
一、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其作为特殊民事程序,在申请、审查、执行等方面具有高度独立性,受害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不需要依托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也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二、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般是书面申请,若有困难,可口头申请若当事人是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可由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代为申请申请。
三、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四、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范围的延伸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后纠缠、骚扰妇女,妇女在遭受上述侵害或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一修订首次将婚恋关系终止后妇女被纠缠、骚扰的情况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弥补了《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律适用空白,回应了部分妇女群体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也为妇女采取防卫措施保护自身安全和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
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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