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度,更好的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合法权益。最早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后来在2009年8月27日第一次经过修正,第二次修正是在2018年12月29日,直到现在还在使用。而为了适应新的时代变化,去掉落后于农民实践、阻碍农村发展的条款,《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23年1月29日再次修正,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而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更加的规范、完整和科学。其中有6点农民朋友要特别的注意,特别是家里有地的农民,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
第一、农村妇女享有同男性村民同等土地承包权益。
在新的《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可以说新的《土地承包法》极大的保障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只能是农户。
都知道,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申请权一样,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是无偿免费承包或者申请,是作为农民最基本的权益。在新的《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权的主体只能是。
第三、“三权分置”纳入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
很多了解农村政策的朋友都知道,一般“三权分置”是指宅基地的所以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现在“三权分置”纳入了土地承包法,和宅基地一样,土地也分为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其目的和宅基地一样,都是为了更好的盘活土地资源,加强土地流转,在保持土地使用权、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农民不愿意种地的可以将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出去,由他人经营。
第四、农民承包权转让限制放宽了
在新的《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农民在土地承包之后,可以将承包得来的土地全部转让给其他的农户。在旧的《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农户在转让承包地的时候之内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而在新的《土地承包法》则变成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农民承包权转让限制大大的放宽了。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全部的承包地转让出去之后,农户和发包方(也就是村集体)的承包合同将会终止,而且在承包期内野不能再承包新的土地。
第五、农民进城落户后,土地权益有保障
根据新的《土地承包法》规定,进城落户的农民土地权益应当得到保障,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除外在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也就是说哪怕农民落户城里了,农户留在村里的土地权益是有保障的,可以自由的流转或者有偿退出。
第六、稳定了农村土地长期承包关系
根据新的《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第二轮在2027年承包期限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保持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和权益不变,农民朋友也无需去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民朋友也可以放心的去投资经营。不过土地虽然大方向没有变,但是小调整还是有的。
例如在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就提出要地方总结“小田变大田”的经验,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解决农村土地碎片化的问题。直白的说就是将农村相对比较平整的耕地归整,在实行“一户一田”分配。有利于通过土地使用效率,方面农民管理土地,降低农村土地撂荒,提高粮食产量等等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写到这里了,大家对于2023年5月1日施行的新《农村土地承包法》怎么看,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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