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小微企业线上服务管理中心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非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开标时间:2023-04-18
小微企业线上服务管理中心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非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小微企业线上服务管理中心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非诉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747-2361SCCZC20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采购内容
2.1为合规展业并有效保障采购人权益,需要综合实力强、业务精湛、擅长办理金融法律事务的律师事务所为小微线上中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聘请3家律师事务所入围提供非诉法律服务,服务期限两年,服务地点主要为北京。
2.2本项目最高投标单价限价:1500元/小时(含税)。
3.合格投标人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单中。
(7)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3.2专项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至少一个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为准)线上信贷业务非诉法律服务类似案例(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应包括采购人、合同首页、合同主要服务内容页、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签字盖章页。),同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合同原件待评审结束后统一退还),若未提供合同原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3下午17:00止。
(2) 平台使用费:人民币6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8日0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4月18日0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北京市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bm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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