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老护老是全社会应尽的责任。近日,洪雅法院柔性司法,妥善处理了两起涉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用心用情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案 件 回 顾
案涉老人杨某君已经74岁了,名下没有子女。二被告沈某祥、李某兰是老人的侄儿、侄孙女。
2022年12月,老人因征地搬迁项目获得了补偿款33.9万余元,该款项经其委托转入了侄儿沈某祥的银行账户中。沈某祥用该补偿款为老人购买了一套住房用于居住,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沈某祥名下,剩余补偿款仍由沈某祥保管。2023年1月14日,侄孙女李某兰在老人不知情情况下用杨某君的身份证将其名下7万余元银行存款取出并销户。老人多次要求沈某祥、李某兰返还拆迁补偿款及银行存款未果,分别将二人诉至法院。
01
“一顾”:问询了解案件情况
▲问询了解案件情况
案件受理后,“年迈”“孤寡”“独居”“财产侵占”等案件关键词不断涌现在承办法官王雪梅脑海里。担心老人合法权益被侵占,承办法官王雪梅立即通知沈、李二人到庭了解情况。没想到,刚说明起诉理由,沈、李二人就委屈上了,二人陈述:杨某君年迈,且没有子女,一直是由沈某祥兄妹三人在照护。之所以要替老人保管财物,是因为老人经常购买保健品,二人担心其上当受骗将仅有的钱财消耗干净,出现病痛时无钱医治。
对于二人的委屈,承办法官王雪梅表示理解,但也严肃的向二人指出,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02
“二顾”:走访调查案件事实
▲到九胜社区走访调查
为核实案件情况,承办法官王雪梅到老人居住地九胜社区走访调查。经了解,老人原系“五保户”,后因老人需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在沈某祥等兄妹三人的见证下,向社区申请退出了“五保户”。老人一生未婚,无儿无女,也没有父母和兄弟姊妹在世,其侄儿、侄女辈的亲属一共有9人,目前是由沈某祥兄妹三人在照顾。老人在诉讼中提到的侄儿沈某祥代其领取了3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并为其购置住房,但未经老人许可擅自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况属实。同时,沈、李二人所说的老人经常购买“保健品”的情况也确实存在。
考虑到杨某均年老、孤寡,且有多重疾病。王雪梅法官主动告知老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当场为老人办理了诉讼费减免相关手续,免去了两案的全部诉讼费。
03
“三顾”:组织调解案结事了
▲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本案案情简单,权利义务清晰,但简单的“一判了之”容易使当事人间的亲属关系破裂,导致今后老人生老病死无人照料,不利于其晚年生活。深思熟虑后,王雪梅法官决定再次组织老人与沈、李二人进行调解。但老人态度坚决,始终坚持自己主张,希望沈、李二人返还财物。通过反复释法明理,沈、李二人决定尊重老人意愿,主动将钱款转入老人银行账户。老人收到钱后高兴地到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对老人进行单独心理辅导
对于老人年迈、爱购买保健品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王雪梅对老人进行了心理疏导,耐心劝解其要守好自己的财物,谨慎购买保健品,防止上当受骗。同时,建议其选择一名信任的亲属签订保管协议或养老协议,由其亲属代为保管其财物,以确保老人今后“老有所依”。老人表示,会慎重考虑法官建议,并对法官的关心、帮助表示深深地感谢。
保障老人年合法权益绝不是一纸冰冷的判决可以完成的,今后,洪雅法院将继续秉承柔性司法理念,坚持“情”“理”“法”多管齐下,用司法温度全力守护老年人的晚年幸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