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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近些年不仅数量在增加,在管理上也更加规范化了,各地都发布电动车管理条例,明确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上路的规矩,作为车主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之前为大家分享过4月1日陕西省的电动车登记管理规定,今天一起来看看5月1日起,黑龙江省的电动车管理新规的,“7+2”管理涉及上牌和上路,覆盖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等。
5月1日起,黑龙江电动车迎来新规定
《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于2022年12月22日通过,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不仅覆盖了电动自行车,还包括非标低速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常见车型,从备案登记、上牌上路通行,都有了更明确的规范。
电动车管理条例在近2年,几乎每个月都能看到有地方实施,一旦有条例实施,也意味着这个地方的电动车管理迈入了更规范的阶段,无论是商家卖车,车主用车,都有标准可依,对于电动车促进发展和安全上路都有积极作用,那么,黑龙江的电动车新规,对于车主来说有哪些管理变化最值得关注,小行家也总结了“7+2”,车主注意。
“7+2”管理涉及上牌和上路
从5月1日起,黑龙江的电动车就不是可以随意上路行驶,从登记管理到上路行驶,将会迎来“7+2”管理,有7种上路行为要遵守,2种涉及上牌要注意。
7种上路行为要遵守
电动自行车由于属于非机动车,对于上路门槛要求较低,不需要驾照,这让有一部分人交通意识淡薄,黑龙江电动车管理条例,明确电动自行车上路有7种上路行为要遵守,包括:
- 1. 驾驶人和乘坐人员都要佩戴符合国标的头盔;
- 2. 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儿童安全座椅搭载儿童(6周岁以下需要);
- 3. 不得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浏览电子设备;
- 4. 不得驾驶拼装、非法加装、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常见的加装雨棚、挡风要注意);
- 5. 上路需要悬挂号牌,不得伪造、变造号牌;
- 6. 不得超速行驶、逆行行驶、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非机动车道限速15km/h要尤为关注);
- 7. 不得进入城市快速路、高架路、专供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这7种上路行为,无论哪一个没有做到,都属于违章驾驶电动自行车,会面临警告或罚款的处罚,车主要注意避免。
这2种上牌要求需注意
在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之后,关于上牌也有了更明确的要求,以后车辆不仅不能无牌上牌,在上牌时间、上牌以后的上路时间,也都有了具体的规定。
1、 符合国标的电动车,需要在购买日30天内申请登记,在登记前临时上路,需要携带购车发票和合格证方可上路。
2、 对于条例实施之前已购买的非标电动车,可以申领临时号牌,此类车有半年的登记时间,登记之后有3年的上路时间。
上牌需要的材料包括3种:
- 1. 身份证明材料;
- 2. 购车发票等来源证明;
- 3. 车辆的合格证、进口凭证等材料;
小行家总结:
关于电动车的管理,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推进规范化进程,作为拥有庞大使用人群的电动车,有而必须要在生产、销售、上路方面有规矩,得到规范,这样才能营造更安全的出行环境,而黑龙江的电动车新规,除了明确7种上路规矩,还对于非标电动车,包括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车这类老年人使用的车型,没有采用一刀切的予以禁止、收缴和销毁,而是柔性的给予过渡期,发放临时号牌,既避免车辆无序上路,也保障人民群众出行便利与财产权益,可谓是一举多得。那么,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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