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药王庙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2年5月31日,建昌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建昌县药王庙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规划(2022—2035年)的批复》(建政[2022]38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国发〔2019〕11号)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26)精神,同意设立建昌县药王庙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询与本规划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规划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建设建昌县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建设建昌县乡镇级园区,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加工为主的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本次规划总面积为27.16公顷,产业园区东至采矿权界线,南至康家沟自然屯,西至康陈线,北至段树沟自然屯。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
1、对本规划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2、对规划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3、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和对策;
4、根据环境评价结果,提出该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是否可行的结论。
三、征求公众参与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1、对本规划的建设有何意见和要求;
2、对本规划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建议或要求;
3、对本规划运营期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4、对规划编制部门有何要求。
四、规划编制单位
葫芦岛市建昌县药王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旭 联系电话:15809879998
联系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药王庙村1号
五、环评单位
沈阳国环恒光环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98316939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12-2号
六、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采用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公众在填写调查意见时,请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葫芦岛市建昌县药王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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