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凤城市公路沥青拌合站沥青混合料用河砂采购定点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LNTHW-2023002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凤城市公路沥青拌合站沥青混合料用河砂采购定点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4元/m³,结算量
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招标人为风 城市公路沥青拌合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沥青混合料用河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城市公路沥青拌合站沥青混合料用河砂采购定点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城市公路沥青拌合站沥青混合料用河砂采购定点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日,供应
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5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1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日13时30分
七、其他
凤城市公路沥青拌合站沥青混合料用河砂采购定点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W-20230028
项目名称:凤城市公路沥青拌合站沥青混合料用河砂采购定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4元/m³,结算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沥青混合料用河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采购单位年度预算能够保障,并且考核满意的前 提下可续签履行期限不超过两年的采购合同。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三、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 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 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 件的无需提供)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
套,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116973305
邮 箱:libuo12@126.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