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粉丝反映了一个他碰到的有关车祸索赔的问题,我觉得可能对大家会有点帮助,因此把解答拿出来说说。
下面是他反映的问题:
“妈妈骑着三轮车和一辆汽车相撞,对方全责,我妈妈被撞的全身多处伤口,到现在仍然每天卧床,责任书已经签过了,对方保险公司迟迟不与我联系,给肇事者打电话张口就是让我联系保险公司,没有丝毫悔意,难道要我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吗?还是等保险公司联系我?
我联系过肇事者,让肇事者转告保险公司,呵呵,我联系他了,他态度极其冷漠,说让我自己联系保险公司。另外我妈妈养伤期间没有来看望过一次,连一句慰问也没有!他还是医生,连最基本的医德都没有,现在还把我电话拉黑了。不知道他的同事家人知道他是这样的人会怎么想?
如果不是他我妈妈根本就不会成现在这样!说到底伤没在自己身上罢了。大不了就法院见了。”
这种事情呢,如果我们从肇事者有没有道德,应不应该来看望、慰问,态度是冷漠还是热情的角度来分析,那完全可以开个辩论赛了。
我们只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角度来说。
通常情况下,被撞的人应该主动联系被保车辆的保险公司,以便向其提出索赔要求。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并不知道是否发生了事故、责任如何划定、发生了哪些费用?除非被保险人报告了此事故。
因此,如果被撞的人想要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即便肇事车主已经报案了,还是应该主动联系被保车辆的保险公司,并提交索赔申请和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责任认定书等。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可能会主动联系被撞的人。例如,如果车辆驾驶人将你母亲的就医记录、责任认定书等完整的信息提供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能会主动和你联系。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通过第三方机构了解到事故的发生,并主动联系被撞的人。
但是,为了确保获得及时和公正的赔偿,被撞的人应该主动联系被保车辆的保险公司,以便及时提出索赔要求并得到适当的处理。
因此,这件事情没有必要怄气,事故责任已经清晰无异议,对方全责。那就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相关的医疗就诊记录发票去索赔即可。
打官司费心费力,最后无非也就是按照该赔的赔给你罢了,车主不会因为打官司多付你一分钱,还是保险公司赔你。
这里建议再让母亲做一个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赔付是按照伤残等级和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赔付的。
一至十级伤残等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
比如鉴定为一级伤残,就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
鉴定为二级伤残,就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90%;
依此类推……
这个金额的数目是不小的,即便鉴定只有9级、10级,因为要乘以二十年,也可以额外赔到几十万。
经济越发达的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越高,能拿到的赔偿也就越高。
而且鉴定9级、10级并不难,关节无法伸直到180度都可以鉴定到9级。
所以如果碰上类似的事故,一定要去做一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去争取更多的赔偿。意气之争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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