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海得曼电器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伦市监行罚罚字〔2022〕106号处罚类别罚款罚款金额(万元)0.8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经查明,佛山市顺德区海得曼电器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在 淘 宝 天 猫上经营的“海得曼家具旗舰店”内发布“耐用性提升 80%”等内 容,据当事人的受委托人熊平供述,上述内容引用的为佛山市顺德区海 得曼电器有限公司内部实验数据,但未表明出处。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处罚内容罚款八仟元。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海得曼电器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91440606722935940E
法定代表人吴**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40****367X处罚决定日期2023-02-22公示截止期2026-02-22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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